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6560|评论: 4

[群众呼声] 广安区悦来镇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或者房产证还没有下发么?[已回复]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0-2-19 18: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广安区悦来镇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或者房产证还没有下发么?村干部十几年前说的交两百块钱就可以领,但是到现在还有发放农村的房屋宅基地使用权证或者是叫房产证的东西,这个到底发不发?干部什么的都不管这些事情。

====================
编辑备注:广安国土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广安区国土局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2月21日、3月2日分别回复,内容见3、4楼。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52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20-2-20 10:24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编于2月20日上午已将此事转交广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表于 2020-2-21 14:57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目前已经在收集资料和面积测量的工作。谢谢您对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满意(1)
不满意(1)
发表于 2020-3-2 17:22 | 显示全部楼层
网民: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对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国土资源部相关文件精神,2009年6月,广安区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开展农村居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广安区府发〔2009〕29号)文件,对农村居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乡镇于2009年全面开展本次登记发证的资料收集、地籍调查、宗地草图绘制、面积量算等工作,村组同时对其符合登记条件的农户收取20元/户的工本费。我局于2012年前对全区符合登记规程的农户颁发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在该次登记工作中,我局在审核资料时发现,由于村组干部对该次发证的相关技术规程和业务理解不够全面,导致提交的资料存在权属资料不齐,且存在宗地面积、位置误差较大,无法完全达到界址清楚、面积准确的发证要求,导致部分已收取工本费的农户未取得《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为有效解决农村居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存在的上述问题,同时根据国家对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相关要求,广安区于2016年起分批对全区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含居民宅基地)采用1:500的大比例实测,同时根据不动产登记需要对农村房屋进行大比例实测,该项工作已完成前期调查、测绘、资料收集等工作,测量成果部分群众已确认签字。目前,正在对全区房地一体确权登记资料进行审核和纠错工作,待验收合格后,按职能权限移交广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颁发不动产登记证书。我局将督促作业单位尽快完善资料收集工作,形成最终成果移交广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早日将不动产证书颁发于群众手中。同时也请广大群众相互转告不在家的当地农户,积极配合作业单位完善确权资料,便于统一发证。 对于您所反映的办证过程中每户收取200元的问题,我局未作出相关规定。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祝您生活愉快!                      广安市广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代章)                             2020年3月2日
满意(1)
不满意(0)

 楼主| 发表于 2020-2-21 22:25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多年前这个是否有向农民收费领证的规定呢?这个之后会下发到农民手里吗?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