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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我对巴州区法院的“回复”的看法及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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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23 20: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巴州区人民法院:我看到了贵院对我“涉黑涉恶线索举报”一帖的回复,我谈点想法:
首先,我对贵院对我反映的情况高度重视,很快作出调查核实的决定,表示衷心地感谢。
其次,对贵院在“回复”中称“如果经查举报不属实,我院将保留追究诬告者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我认为:⑴、这是对的、合法的、也是应该的。不过出现在“回复”中,让人感到有危胁的味道。贵院目前应当首先就我举报的事实和证据进行核查;⑵、举报是否属实,是否属于诬告,法院不能搞“一言堂”,因为区法院处于被举报者的地位。
因此,我要求由区紀委、区监察局、区检察院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这样才公允。
当否,请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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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24 10:43 | 显示全部楼层
找律师交流

发表于 2020-2-26 09:57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

发表于 2020-2-26 15:5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0-2-26 15:5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crr

发表于 2020-2-26 16:1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觉得有威胁的嫌疑,在前面另一次回复中也使用了同样的语句,诬告没诬告,你查清楚了,按流程,按法律规定办就是了,好像这也不太符合行政机关的公文规范,再说了,帖子中并没有针对法院,而是说的法院几个具体的人,要指控别人诬告,主体也应该是具体某一个人去法院控告别人诬告,而不是官方

发表于 2020-2-28 22:02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

发表于 2020-3-1 11:4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位置不对等,法院属强势群体,威胁你又怎样

发表于 2020-3-1 12:2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哎。。。

发表于 2020-3-6 21:04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人家不能保留追究诬告的权利?难道被诬告就算了?

发表于 2020-3-7 10:56 | 显示全部楼层
巴州区法院好奇葩。

发表于 2020-3-8 11:59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匿名发布)
(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0-3-8 13:35
crr

发表于 2020-3-8 15:20 | 显示全部楼层
七秒3 发表于 2020-3-6 21:04
为什么人家不能保留追究诬告的权利?难道被诬告就算了?

可以追究,但是假如别人诬告了张三,应由张三提出追究,而不是法院

发表于 2020-3-13 13:04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这个案子。

发表于 2020-3-15 12:23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

发表于 2020-3-18 19:03 | 显示全部楼层
枉法裁判,罄竹难书。

发表于 2020-3-21 22:59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下文没?

发表于 2020-3-25 18:53 | 显示全部楼层
巴中司法已经不可救药了。
发表于 2020-3-27 16:11 | 显示全部楼层
要保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巴中的政法工作到底怎么样,要政法委书记说的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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