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罩”对疫情防控监督工作的警示
一纸“应急处置征用通知书”深深的刺痛了广大民众一罩难求的内心,口罩的热度也再次蹿升,在点燃“口罩”的同时,也暴露了肆无忌惮的公权力。当地政府及时公开问责处理通报才浇灭了民众心中的熊熊烈火,但不应该浇灭口罩问题给纪检监察工作带来的反思。当地政府在问责处理通报中指出“严重破坏了防疫工作纪律”“给予某某纪委监委通报问责,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在此,作为纪检监察人就应该反问“这是为什么”。
“口罩”问题在继续,某省某市的痛也在继续,但纪检监察人应该痛定思痛。问题已经出现,如何防止类似的问题再出现呢?
监督,既不能变成束缚手脚的绳子,也不能成为部分人任意妄为的所在。那么,就要反思该怎样监督。
一是掌控疫情防控监督的度。监督工作不能太松,也不能太紧。太松,会让疫情防控工作落不到实处,走走形式,浮于表面;让督查人员走马观花,防控调研流于形式。太紧,会让防控者束手束脚,瞻前怕后,不敢决策,存在等靠要的思想。所以应该配备能力和岗位相符的纪检监察人员。
二是为疫情防控提供专业的监督人员。秉承专业的事由专业人员来做的理念。疫情防控是一项非常专业的工作。如果对疫情防控工作不熟悉,监督人员可能会凭自我认知进行监督,也可能成为“哑巴”监督。比如这次的“口罩”事件,如果监督者熟悉相关党纪党规、法律法规,就不会出现权力滥用的行为,不会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也能挽救一部分公务人员。专业的监督,会让疫情防控工作功到自然成。
三是为防控工作提供纪法保障。疫情防控中除开展常规监督之外,为疫情防控决策者、执行者提供纪律和法律建议,做到事前提醒,也应成为监督工作重要组成部分。纪法保障的建议应实行分级分类精准提供,确保每人对自己工作中的风险点了然于胸。减少防控工作中领导干部、工作人员会被问责或处分的心理负担,才能让领导者能决策、敢决策,才能让工作人员安心的执行各种命令,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详细的疫情防控纪法保障,能让防控人员游刃有余、工作事半功倍。
口罩事件,应成为纪检监察机构改革的“垫脚石”。反思纪检监察机构在“口罩”事件中工作的得失,可以为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构成和职能职责的定位提供宝贵的经验。纪检监察工作应做到“前事之不忘,后事之师”,不应有了处理结果就忘记了曾经的伤痛,才能让纪检监察工作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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