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安岳县委巡察工作坚持以“创新”破解难题,以巡察高质量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政治保障。 凝心聚力“把航向” 县委积极履行巡察工作主体责任,紧盯政治立场、政治责任、政治生态,聚焦“六围绕一加强”,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突出问题,积极发挥政治“显微镜”和政治“探照灯”作用。 坚持选优配强巡察队伍,在原有人才库的基础上,及时充实一批优秀干部、专业人才。加强巡察干部培训,组织3次业务培训会共培训200余人次,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整体提升。 精准发力“找病根” 巡察中,安岳重点了解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特别是党组织“一把手”在履行党建主体责任、意识形态、全面从严治党、权力运行等方面的情况;延伸下属机构主要负责人、重要岗位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执行党的纪律、落实党的政策、效能效率等方面的情况;重点关注执行脱贫攻坚、防范风险、污染防治、乡村振兴战略、惠农利民、扫黑除恶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开展3轮常规巡察,共巡察35个县级部门、9个乡镇,圆满完成60%覆盖任务。积极探索巡察乡镇带村(社区)工作,对4个村级党组织直接进行提级巡察。 蓄势借力破难题。积极配合省委第五巡视组巡视安岳县相关工作,参与并配合联动巡察一组、二组分别对县法院、县卫生健康局开展巡察,组建县委巡察二、三组共20人的队伍,分赴雁江、乐至参加交叉联动巡察,有力破解了基层熟人社会监督难、“不愿巡、不敢巡、巡不透”等问题。 标本兼治“求疗效” 2019年,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向县政府专题提出巡察建议1个,督促相关单位立行立改问题35个,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优化巡察反馈通报机制,坚持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把整改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监督内容,提高监督实效。2019年,共计向被巡察单位反馈问题475个,共落实整改措施300余条,整改问题170个,建立完善制度25个。 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或其他相关单位处理,做到优先处置、快速办结。县纪委监委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能,推动巡察问题线索办理规范化、制度化。2019年,共移交巡察问题线索178件,立案审查3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2人,其中移送司法1人、开除党籍3人,责令追缴清退违规资金64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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