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衰愉”网友:
你好!你反映“公平,真理,人道”的相关问题,我乡高度重视,通过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1.关于你反应将贫困户名额转让给他人的问题。经核实,你属2014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建档人口3人,分别为你本人及你的儿女,并于2018年建档贫困人口退出。你户按照国家扶贫政策之规定依然享受着国家的扶贫政策,在扶贫期间你户享受的政策有:医疗保险代缴、住院费用报销、义务教育三免一补、养老保险费代缴、产业发展增量奖补资金、农村危旧房改造等政策,其中医疗保险代缴、养老保险代缴均计入你个人账户,产业增量奖补资金按照600元/人的标准,共计1800元已打入你个人社保卡,所以不存在将扶贫名额转让给他人。
2.关于你反映“国家优惠金、补助金、退耕还林、飞播(公益林)及其它资金未到位”问题。根据乡人民政府及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规划,你户籍所在地唱歌乡后溪沟村四社从未规划过退耕还林地,所以你也就没有相应的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由于你未与你父亲就耕地、公益林进行分割,所以你的承包地和公益林面积均在你父亲名下,每年的粮食直补款(耕地力补贴)及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均按时足额打入你父亲的账户内,由你父亲代为管理。
3.关于你反映你女儿申请助学金未到本人手里的问题。经核实,你女儿就读于广元市利州区盘龙初级中学八年级,享受国家义务教育“三免一补”政策。关于扶贫救助基金,根据政策规定,对家庭十分困难的学生还可以申请教育扶贫救助基金。助学金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后由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审核。你女儿提出教育扶贫救助基金申请,后溪沟村向唱歌乡扶贫办报送,唱歌乡扶贫办也向教育扶贫主管部门进行报送,目前未审批通过,我们将继续跟踪核实相关情况。
4.关于你提出本人全部财产被你父亲邓楚富不声不响卖完的问题。经核实,在后溪沟村实施土地增减挂钩项目的过程中,你父亲于2016年未通过后溪沟村村两委,自行与项目实施人(通江县拓采公司)协商,将他认为多余且无保留价值的旧房交于项目实施人拆旧复垦,获得补偿款3万元,其中你应得的1万元由你父亲代为保管,在此过程中你父亲已留足你的住房并实施了危房改造,现为安全住房。
5.关于你尽了赡养义务但未享受相应权利的问题。如果你认为你父亲侵犯了你相关的权利,建议你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护你的权利。
唱歌乡人民政府
2020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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