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一直都知道很多事情,但我從沒想過要BAO料,現在, 這件事情卻讓我忍無可忍了,為了shehui的公憑競爭還是決定把這件事情說出來。別問我為什麽穿“馬加”,我只能作為一個類幕者來爆料: 一是覺得不公平;二是覺得一個百萬工程的招表都竟然如此嘿…………
新都區Z府采購中心組織的這次新都區圖書館網絡及安全設備采購項目,第一中標人四川易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2項材料均不符合招|標項目及要求。既然如此,那應該改公司報名資格都沒有何來第一中標人?
而Z府的回話更是讓人TI笑皆非……暗箱操作,是一件不可見光的“潛1規則”,是誰踐踏了招|標的精神與原則導致了這場“不潔”招|標結局的產生?
事件過程:
2009年8月4日,新都區Z府采購中心組織的新都區圖書館網絡及安全設備采購項目(招|標編號:XDZC2009-065)。開標。
2009年8月5日,公告掛網。四川易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投標金額為118.7萬元。成為第一中標人。
四川易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投BIAO的問題出在:
不 符合規定1:《招|標文件》“招|標項目及要求”明確規定了“廠商在成都地區有註冊登記的分支機構(附營業執照復印件)。”
但事實上:四川易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所投的上海林果實業有限公司身份認證產品在成都地區根本沒有註冊的分支機構。
正據:
成都工商ju的查詢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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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入“上海林果實業”得知該企業根本沒有在成都註冊分支機構
不 符合規定2:《招|標文件》“招|標項目及要求” 也明確規定了“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信息安全產品-中1國信1息安全產品測1評1認1證1中心的產品認證。”
但事實上:四川易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所投的上海林果實業有限公司身份認證產品所提供的中1國信1息安全產品測1評1認1證1中心的認證已經於2004年12月31日到期,5年了,並未獲得新的認證。
正據
中1國1信息安全產品測1評1認1證1中心權威查詢界面,
輸入上海林果實業後,查詢得知其證書號為CNISTEC2001TYP080。清楚註明該公司中1國信1息安全產品測1評1認1證1中心的認證已經於2004年9月4日到期.
而該《招|標文件》第六章——第5條評標細則及標準——明確規定了:“5.3.1以下情況屬於重大偏離(5)投標文件中附有采購人不能接受的條件(6)投標產品的技術規格、技術標準明顯不符合招|標項目的要求(9)不符合投標文件規定的其他實質性要求。投標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作無效投標處理。”
難道還 不屬於重大偏離嗎??
投訴一
好,我們再看下面: 有人TOUSU了
新都區Z府采購中心2009年8月17日回復如下:
大家看到了嗎??滑稽的是,本招|標文件中從頭到尾沒有有一項是標明“*”的要求。 是誰在自欺欺人,是誰在說假話???
投訴二:
其它公司TOUSU無門,眼睜睜看到自己沒有中標,結果又跑到財正局投訴,
投訴內容如下:
1本招|標文件文件中未有一項是標明“*”的要求,2經與上海林果實業有限公司公司身份認證系統產品的中1國信1息安全產品測1評1認1證1中心的認證已經於2004年12月31日到期,並未獲得新的認證,3、招|標書中29頁要求廠商在成都地區有註冊登記的分支機構(附營業執照復印件),何來有利於的 招|標書上的售後服務?
2009年9月23日,新都區財正局也說確實沒有帶“*”的內容,但卻說是嚴格按照招|標文件和標評細則要求進行的,回復如下:
既然沒有帶“*”的要求,那誰在說假話??文件可以說假話?
而本招|標文件中未有一項是標明“*”的要求,可以說所有偏離都不屬於重大偏離,那就意味著投標商可以無視招|標書要求,隨便投任何產品,都不會作為無效投標處理?那制訂招|標文件有何意義????
在第1、2、3項投訴上,投訴的人一直表示該公司是否符合招|標報名規定。
而財正局卻沒有正面回答招|標的問題,卻說的“專家嚴格按照招|標文件和標評細則要求進行的”產品是“系統是合法的,有效可銷售的產品”“監管單位認為投標人有能力做好售後服務。”
無論如何,它仍然沒有符合招|標文件的規定啊。何來嚴格??
這樣的提供的材料都不屬實的公司,都不屬於違歸,那請試問,什麽樣的公司才算違歸???
Z府現在是在為誰說話?每個遊戲都有遊戲的規則,參與該遊戲就應遵守遊戲規則,否則就出局。這應該恐怕是小學生都該懂的規則。其他招|標商他們都很重視這次招|標,希望盡自己的能力與實力拼,即使落選,也無憾,因為他們努力了。既然有理那就應該給大家說的心服口服。
而現在,我們只能看著這樣權大於法的事發生而無能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