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3月11日晚上发生了一件交通事故。一名女志愿者做完工作,开车准备回家。不料行驶途中,一辆车突然高速撞过来,女志愿者的车子躲闪不及,被直接撞到马路中间。
幸运的女志愿者身体没有受伤,她下车后,肇事司机不停作揖,不让报警,自称在湖北省高级法院上班,这个事情报了警会很影响他的工作。
肇事司机提出私了,坚持要当场转给女志愿者2万块钱,不提供自己任何身份信息就要走人。看自愿者报警肇事司机马上翻脸,反口称是女子肇事,扬言就算把警察叫来也不怕。甚至威胁说,报警影响到他公职人员身份的话,要把女子“往死里整”。
当地交警处警后于3月12日就此事发布通报称;当事男子是四级调研员,交管部门已对其刑事立案,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警方通报,当时男子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184.6毫克/百毫升,是醉驾标准的2倍多。
湖北高院发布的通报;当事男子现在是防疫工作专班,事发后立即对其停职。
权利下的膨胀,公权下的夜郎自大。还不忘醉驾威胁!真是自作孽不可活。是什么让他敢挺而走险!难道制度还不能约束他?又一个张狂之徒,如此嚣张跋扈靠什么?法律法规摆在面前还明知故犯,知法犯法该适应何罪?千万不能手软!给天下老百姓一个满意答复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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