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人您好!我们同时收到了您在人民网上反映的该问题,并及时联系到您进行沟通,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我街办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科室及社区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2020年3月19日下午,我街道社区发展办、大学城社区工作人员到成都新恒联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招商部现场了解核实情况。一是您的商铺位于新尚天地4楼内一铺面,该铺面系私人直接于开发商处购入,随后租给您开展经营活动,您与成都新恒联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无直接租赁关系。二是成都新恒联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虽然在与租户的合同中存在有对租金逾期收取滞纳金条款,但是在疫期间也并未实施对逾期滞纳金进行收取。三是成都新恒联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在疫情期间响应国家政策,对新尚天地属于该公司统一运营区域的商户进行2项租赁费用减免支持:1.免除2020年1月31日—2020年2月14日期间的相关租赁费用,共计15天;2.2020年3月2日—2020年6月1日期间相关租赁费用整体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的85%收取,共计3个月。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柳城街道办事处 2020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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