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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原著居民没有修路的权利?[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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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18 10: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是旺苍县米仓山镇鼓城村六社的村民。目前属于国家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山路十分陡峭,30多户村民自发投资修路多年,投资巨大,每次当地政府和米仓山管理局都以环保条例为由进行阻挡,这里的小孩上学难,老人看病难,村民生产生活难,在这条路上摔死摔伤多人。请问为什么自然保护区内有大量的居民还要进行违规划区,每次申请到底领导都再说等调规,却迟迟不见公示?一拖再拖,从16年到现在还是这样,请问? 为什么没有妥善处理核心区内人民的问题?这样的情况怎么才能脱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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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旺苍县互联网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3月20日回复,内容见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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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18 11:19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编于3月18日上午已将此事转交旺苍县网信办
发表于 2020-3-20 17:04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 您好!现将你反映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居民无权修路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是关于鼓城村六社修建通社入户公路问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二条,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不得建设任何生产设施。 二是关于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区调整相关问题。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和现实矛盾冲突,我们在完成2017年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后及时启动了米仓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工作,已落实工作经费,于2018年12月至2019年7月先后确定了专家论证、科学考察、总体规划编制单位,相关采购信息均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你可上网查询了解。目前,我们正按照旺苍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有力有序推进米仓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区优化调整工作。 感谢你对米仓山自然保护区建设和家乡的发展的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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