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及同事因工作需要,需从江苏省到四川阿坝州马尔康市工作。本人于近日在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今日四川专题看到《关于认可广东、浙江等10省市健康申报证明(健康码)的通知》,
通知中明确提到与10省市互认健康证明,同时要求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严格落实,不得另行设置限制出入本区域的门槛,不得采取留观、隔离等措施。
本人今日致电阿坝州马尔康市疫情防控中心及马尔康市组织部,均表示未收到相关通知,按本地政策要求,对外省返回人员需采取隔离措施。
本人想咨询省里相关部门,是否已下发通知到基层政府?通知是否在各市(州)、县(市、区)内有效?如地方政府不执行省里通知要求,复工人员该怎么办?请领导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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