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法院 关于《巴中区法院对此事应该给一个说法和结果》一贴的回复 “打倒贪腐官”网友: 你好!你于2020年3月25日在巴中麻辣论坛发布《巴中区法院对此事应该给一个说法和结果》一贴。我院获悉后,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你所反映案件系马朝柱与白朝鹏、杨红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4年马朝柱向我院申请诉前保全,我院依法对白朝鹏、杨红英夫妇共同购买的位于巴中市巴州区后坝置信·逸都花园A区2栋2单元6层1号住房进行查封(我院于2018年5月31日作出(2018)川1902民初749号民事判决书解除巴中置信投资有限公司与白超鹏、杨红英于2014年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相关附属合同)。2015年,马朝柱向我院提起民事诉讼,我院依法作出(2015)巴州民初字第527号民事判决书,尔后马朝柱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中,我院依法扣划所查封房屋的首付款50000元至我院标的款账户。因犯集资诈骗罪,白朝鹏、杨红英于2018年被追究刑事责任,现二人正在服刑。由于白超鹏、杨红英二人涉案较多,我院确定标的款分配方案后予以发放。标的款发放时,我院将及时与你联系。 二、关于反应我院干警在承办执行案件中存在违纪违法行为,拟可向我院机关纪委反映相关情况。院机关纪委联系电话:0827—5818511。 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法院 2020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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