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疫情防控处于持续向好形势,但越是关键时期,干劲信心越不可松懈,监督越要到位,决不能让来之不易的向好态势出现“倒春寒”。因此,笔者认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主动履职,有效发挥监督保障作用,确保防控工作更扎实、施策更精准、防治更科学,决不允许“文件抗疫”“填表抗疫”“电话抗疫”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给战“疫”大局添堵添乱。 一方面,突出监查重点,提升精准监督效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紧盯疫情防控责任落实、重点工作和重要环节做实政治监督,督促各级党组织、政府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卫生健康、交通、市场监管、药监等部门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严格执纪执法、追责问责,依规依纪依法查处敷衍塞责、弄虚作假、推诿扯皮、消极应付和贪污侵占挪用救援款物、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问题,精准运用“四种形态”,着力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现象,严肃查处,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另一方面,强化警示震慑,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不断总结经验,结合前期疫情防控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在补足短板的同时,加强教育、形成震慑,引导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底线,以严肃的态度、务实的作风、严明的纪律护航疫情防控阻击战,充分发挥“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整改一方”的警示教育效果,确保疫情防控各项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对外充分展示纪检监察铁军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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