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永刚:绝大部分特岗教师愿意继续留在当地学校从教,当然并一定是原来所任教的学校,允许特岗教师三年期满,在当地其他学校就职。从计划实施一开始,几部门对特岗老师的生活、工作条件一直就非常关心,最早2006年,特岗老师中央补助的工资标准是1.5万元,后来随着教师待遇的提高,2007年及时进行了调整,每月增加了300块钱,补助标准调整为18960元,最近随着绩效工资制度的实施,中小学教师的平均工资标准有所提高,财政部、人事部等部门对此高度重视,最近一直在研究相关政策,非常高兴地告诉大家,财政部等部门已经做出决定,对特岗老师的工资补贴标准进行调整提高,由原来的年人均18960元提高至20540元,这个标准是与地方的结算标准。特岗老师从一开始就是正式老师,与当地老师享受同等待遇,绩效工资不足的部分由地方财政解决。最近财政部、教育部已经向各地下发文件,要求各地落实特岗教师绩效工资政策,并及时核拨经费到县级财政,实行统一发放,集中支付,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正常发放,这是非常实的一项措施。同时,我们要求各地,特别是各地政府要关心特岗老师,为特岗老师创造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周转住房。我们在下面去调研的过程中,发现有些地方这项政策落实的还是很好,让特岗教师来了以后有一个温暖的家的感觉。除了绩效工资政策的兑现、落实、提高,住房的保障等等,更重要的是当地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多种措施来关心特岗教师,包括人文关怀。
宋永刚:谢谢。刚才讲到六万多师资中央特岗计划的数据,地方特岗计划数据正在统计,我们要求中央特岗计划和地方特岗计划同步推进。
关于工资的问题,因为中央特岗计划工资政策明确的是中央负责特岗教师的工资性支出,地方津补贴由地方负责,20540元钱是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结算标准,不足的地方要由地方补齐,要求做到与当地同等老师的同等待遇,特岗教师只是服务期三年的工资性支出由中央负责,其他和当地老师一样,这个机制设计得到了很多方面的赞同,这个机制设计非常好,好在有利于特岗教师三年以后能够落实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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