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四川中益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 2、四川省射洪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3、民事上诉状
4、尹维华在2020年4月1日上午9点左右到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见刘玉梅法官,过程请听录音稍候上传:
5、请大家对比笔迹:
6、上述诉求的宗旨: (1)尹维华被他人写的假收条壹万元被川中中益鉴定中心鉴定为尹维华所写,而尹维华不服,要求上诉至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鉴定2012年2月10日尹维华收罗会秀房款壹万元正。 (2)钟玉兰被他人写的假收条叁万元被川中中益鉴定中心鉴定为钟玉兰所写,而钟玉兰不服,要求上诉至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鉴定2011年5月4日钟玉兰收杨中军交房钱叁万元正。 (3)尹维华、钟玉兰要求上诉至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鉴定,而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请问该院为什么不支持?根据那条法律法规不支持我们重新鉴定?? 7、群众呼声:于人不义,于情理不通,于法不容!受害人尹维华、钟玉兰冤案难屈。只有向全国人民和全国法官呼吁:律师,我来了!四川中益司法鉴定中心以假乱真,严重违法。最后,请你们为民主持公平、公正、公道。 8、尹维华、钟玉兰声明对以上所有内容真实性负责,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尹维华、钟玉兰发布此文 2020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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