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人身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近期,南充公安交警将持续对加装雨棚的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等进行大力整治,对查获的加装车棚的车辆一律进行现场拆除,并对车主进行教育批评,对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整治时间
第一阶段:2020年4月13日至4月19日 第二阶段:2020年4月20日至4月30日 第三阶段:2020年5月1日至长期
整治范围
车辆类型: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等 整治区域:市辖城区建城区范围内
整治重点
1.严查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改变非机动车质量、制动器、外形尺寸和其他结构、构造与特征。
2.禁止无牌无证的摩托车、电动车等车辆以及加装有遮阳伞和雨篷等非法装置的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等车辆在市辖城区道路通行
3.严查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等车辆在道路上乱停乱放、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随意掉头、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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