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牟财源,鲜小波)近日,有村民向媒体反映“一桩非常小的土地权属案,让我跑了几年。本来属于我自己的土地打官司却别成别人,到底是谁在为谁说话。搞得我焦头烂额。” 据当事人龙光平介绍,“事情要从2007年说起,我2007年在高坪区长乐镇回龙桥村五社自有承包土地内建住房,竣工后房屋与争议地段尚余有近3丈自有土地,2008年6月9日本村三组又将2.3丈土地以900元土地费交与我龙光平使用,加上原来田坎路2尺宽,所有过道本属于我龙光平管辖。不知为何镇政府非说权属归于本村三社。其实很简单取证,我们可以把地基抛出了下面的老底什么都能看到,为什么镇政府就不做出这样举动。” 调查记者走访 在到底很多老百姓向记者反映,事情不像镇政府所说的那样。我们明明知道是什么情况但也不敢为龙光平讨个公道话,这个年代一不小心就被当官领导使坏。 一位不想说自己的名字年龄大约五十多岁大叔告诉记者,实际上龙光平房屋修建自己承包的土地上山墙预留很宽的过道,当年的田坎有一部分已经到了对面房屋山墙边,我记得当年田坎是个半椭圆形。至于龙光平向三社购买的土地900元2.3丈加上自己承包的土地建房部分应该管辖区属于龙光平所有,不应该是三社所有。在哪个年代既然公开卖土地性质不一样。而且龙光平持有三社开出收据为证。只是我们年龄大了不敢站出来为龙光平说话,是以为家中有老小。说完话大叔交涉记者一定保密。 长乐镇政府处理决定认定错误 “长府决字(2017)001号处理依据: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处理决定书》属于错误的,理由是事实不清,以司法所提出法律意见作出裁决,镇政府仅凭第三方一面之词作出裁决。《处理决定书》缺乏严谨度,镇政府领导没有亲自核查争议地段现场实际了解勘察。草率作出决定。 2017年11月龙光平向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高坪区2018年1月10日作出高政复决字(2017)8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决定撤销长府决字“[2017]001号《土地权属争议案件处理决定书》。 “未纠错反制错” 应高度重视 再一次草率作出决定长府决定(2020)001号土地使用权属纠纷争议再次出现。中国自古以来种土地田坎属于田间上管下的。为什么到南充市高坪区长乐镇回龙桥村,就变成田埂下管上的了。虽然是地界那也应该属于三社的,居然属于三社的,龙光平当年在这里买下旧房屋建上新屋,就应该属于三社的吗?即使管辖区应该属于龙光平本人管辖。 为何长乐镇政府作出生活通道,如果是生活通道那也应该不属于公共面积。管辖权还是属于龙光平。 900元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为什么变成两块土地,本着2.3丈土地买下来位置在我房屋后面处,镇政府又将这块土地分成两部分。一块靠我房后正方,其一块靠房右边。如果是这样我当初买土地就得买两块了不是一块土地了。前面我房屋已经建好了,我买那土地有何用啦。 争议权属的土地本就是属于我龙光平,到底镇政府在帮谁说话。为何一定要争到是公共土地用途,目的是什么? 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希望政府、行政机关、法院高度重视,尊重历史更希望有好的处理意见与判决。 邻居建房协议成为空纸 2017年7月26日,我与邻居签了一份以乙方邻居排山为界,如甲方建修房屋其遮挡乙方窗户及光线,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阻止干扰甲方建设。同时邻居还写了一份证明,证明邻居与我龙光平之间过道处后面有一个平方的水泥地板属于龙光平使用。为何协议与证明就成了空纸。 爆料人的心酸 记者在调查过程中见到了龙光平,龙光平见到记者时。心里有说不出的心酸,明明这个过道管辖权属于我龙光平的为何就变成了公共通道。明明我买土地一块是我房后的位置,却变成两块。为了这个土地权属案我已经跑了四、五年了。镇政府不知道目的到底为了谁?我自己也没有搞清楚,当年我房都建设好了才买下2.3丈土地作为我将来开后面门使用。而且我家房子先建是有基层。我自己都敢抛开所谓的过道看看基层在什么位置,抛开以后一看便知过去田埂在什么位置就知道。其很简单的一件事让镇政府搞得非常复杂。希望上层政府、行政机关、法院有错必究的道理还我一个公平、公正、合理土地管辖权。记者将继续跟踪报道违章占地乱建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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