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早就在微信群里看到个小视频。
几十秒,浓缩了昨天成都商报红星新闻的一则报道:
《村民自费修山路被罚4万,告森林公安局败诉,叹“修路代价太沉重”》。
记者写道:
48岁的何元……在陡峭的半山腰住了10多年……上下山只有一条窄窄的小路,物资全靠人背马驮,出行十分不便。他一直希望打通这条回家路,让车可以开到家门口。2018年,他四处借债花了7万元,刚把这条847米长的路扩宽修通,就被人匿名举报了。四川攀枝花市森林公安局经初查,其修路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该局立案调查,认定其行为构成擅自改变林地用途,作出行政处罚:责令6个月内恢复原状,并处罚款4万多元。
何元能对森林公安的处罚决定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处罚。2019年7月,攀枝花东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他的诉讼请求。对此,何元能难以接受,但没提起上诉。
如今,大半年已过去,因家境困难何元能没缴罚款,也没将道路恢复原状。谈起修路经历,他哽咽着说:“修这条路的代价太沉重了。”
我们说,记者新闻专业主义,要求他们呈现事实,不带感情色彩,评论,交给玩评论的人去做。
然而,一个哽咽,不是评论,胜似评论。
便如古诗中所言——
读书人一声长叹。
何元修路,是他的错。
连他儿子都说嘛:
父亲修路时,我没在家里。他没办手续,确实有错在先,应该接受处罚,但对我们来说,这样的处罚有点重,目前家里无法缴纳4万多元罚款……这件事对父亲的影响比较大,大半年都没看到他笑过。
他没笑过,你以为其他人就笑了吗?
比如,那个举报的。
人家是举报违法行为啊。
大义灭亲被表扬,灭灭朋友或者同村人同乡人,也应该受到表彰。
但我猜得出,举报时,他应该是经历了激烈的思想斗争吧?
应该也很痛苦吧?
就像某些学生举报老师一样,这事,并不容易。
但他们最终,还是服从于正义了。
至于为何没在人家一开始动工就举报,很可能是何元家里偏,等修完了才知道。
也可能是,路两边本来只是些杂草杂树,人家还以为他是在锄草呢……搞完才知道是修路嘛。
比如,村干部也没错啊。
他修路没向村里报告,我们不知道。
他们交不起罚款,“为减轻处罚,村里还为他出了困难证明,主要是他妻子患有风湿心脏病”。
而且坏事还成了好事——
这件事给大家敲响了警钟,主要是法律意识淡薄造成的,现在村里的宣传力度也很大,现在都知道修路要办手续。
——原来,以前都不知道修路要办手续啊。
是怪村民没有主动学习法律,还是怪村上平时宣传力度太小?
森林公安当然也没错,他们是在执行法律,而且,也很讲人情。
红星新闻记者从攀枝花市森林公安局仁和分局获悉,因考虑到何元能家庭条件等因素,并未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仍会继续催告他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法院呢,他们地位超然,只依法条说法,更没错。
所以,整个事情,只有何元是错的。
谁叫他不懂法呢?
自己不懂,不会到网上查一查?
不会让儿子查一查?
因此,他的错,没得逃了。
他种树种果,都没赚到钱——多少人,跟他是一样的呀。
现在,借款修路,借的钱没还,又要被罚。
日子还怎么过下去呢?
不过,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在经历被森林公安带走调查,上了法庭之后,他应该成熟得很快,已懂了很多法。
比如,知道再上诉的机会不大。
比如,卖血不合法。
否则,我估计他真会卖血还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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