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网友“令藻诬”反映事项的回复
“令藻诬”网友: 您好,您于2020年4月19日在麻辣论坛反映“南江县佳美物业公司不作为、乱作为”相关问题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电梯停了一年的问题 石人山小区5-6号楼由南江县佳美物业公司于2019年8月1日入驻进行物业服务。经调查核实,石人山小区5-6号楼共3部电梯,2019年10月1日,3号电梯一根钢丝绳出现故障,物业公司立即告知业主,并联系厂家买回钢丝绳,于2019年10月11日修复并恢复3号电梯的运行。2020年2月6日,2号电梯曳引轮出现故障,因此时段正处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时段,电梯配件无法采购,2号电梯暂停运行。后来,经电梯维保专业公司检查,由于电梯需维修项目较多,费用较大,需使用维修资金维修,物业公司庚即贴出告示告知了业主。 二、关于动用维修资金的问题 经核实,南江县佳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自2019年8月1日入驻该小区以来,该小区业主未申请使用过维修资金。2019年10月16日,该小区业委会就电梯维保、定制1、2、3单元钢化玻璃雨棚、安装外墙防护网、化粪池扩容清理、楼道监控安装、楼道墙面粉饰事宜使用维修资金召开业主大会,佳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全程参与,由于其中一户业主在业主大会表决时持反对意见,业委会提议维修资金暂不使用。 2020年2月,2号电梯停运后,业委会和洁美物业公司再次征求业主意见,启动使用维修资金业主签字程序,石人山小区5-6号楼含商业部分共185户,现已签字同意使用维修资金的业主达126户。业委会从事情的轻重缓急和所需资金多少的方面考虑,同意上述前三项事宜使用维修资金,后三项事宜以后再议。 三、关于收取大量物业费,收费高的问题 经查,南江县佳美物业公司服务石人山小区5-6号楼后,收费标准按前物业公司收费标准(住宅1.1元/㎡·月,商业2.5元/㎡·月)收取,其收费标准是通过召开业主大会议定的,并与业委会签订了为期3年的《物业服务合同》。如您对物业服务费有疑虑,可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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