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13723|评论: 33

[呼声回应] 邻水法院该不该代当事人录口供签字,作假?[已回复]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0-4-21 18: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申诉
相关单位各级领导、各位群众
   申请执行人周印、林金建与被执行人邻水县中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一案,申请执行人对执行中违法违纪情况向你们反映并提出控告。
一、邻水县人民法院执行人员玩忽职守,执行不力,滥用权力,包庇被执行人,应当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1、由于邻水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不力,申请执行人周印向邻水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执行监督,在执行监督过程中,申请人发现邻水县人民法院执行卷宗中,2017年12月11日执行法官陈健全对周印所做执行笔录系虚假的,邻水县人民法院没有通知过申请执行人周印去做该笔录,申请人也从未去过,也没有签字,2017年12月12日终本裁定书([2017]川1623执750号)周印及原代理律师(史敬堂)从来没有收到过,执行人员玩忽职守,滥用权力,终结本次执行行为严重违法,涉嫌玩忽职守罪。
2、申请执行人周印多次要求邻水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继续执行,并要求查询执行进展情况,执行法官及相关人员一直搪塞,一直未有任何有效执行措施,申请执行人并在2019年6月18日向邻水县人民法院提交执行转破产申请,由材料转接中心收取相关文书,但是邻水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一直未有任何答复。
3、执行过程中查封冻结的被执行人在邻水县中奥·北城金街1、2#工程的应收工程款220万元没有进行有效执行,至今没有任何结果,涉及资金去向不知所踪。
4、被执行人中信公司没有按照法院的执行通知,向法院报告财产,按照《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执行人员应当对被执行人采取罚款等措施,对法定代表人余宗一采取司法拘留等措施,但邻水县人民法院未有任何措施,一直放任。邻水县人民法院在2017年8月30日因陶成林、杨合健与邻水县中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中,就因被执行人邻水县中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没有报告财产而对被执行人邻水县中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采取了罚款措施,作出了(2017)川1623司惩6号罚款决定书,被执行人在当日即履行了支付义务。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17年9月7日也以(2017)川16司惩复6号予以维持,因此本案执行局也应当采取该罚款、拘留等执行措施,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但执行人员却放任,置之不理。
二、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余宗一及其妻子梅平、其妻弟梅承军等人合伙侵占中信公司资金,致使公司对外不能清偿债务,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被执行人邻水县中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余宗一虚假注资,侵占公司财产,构造虚假债务,在2013年7月5日从公司转移资金2000万元,用于填补注册资本,虚假注资,已经涉嫌侵占罪或虚假出资罪。
2、被执行人中信公司法定代表人余宗一伙同其妻弟梅承军转移公司资金,在2017年1月至9月期间,无任何法律依据非法转移占有公司资金4300万元,数额巨大,致使公司不能清偿对外债务,给债权人造成巨大损失,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被执行人邻水县中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采取体外循环,法定代表人余宗一利用其妻子梅平个人账户收取公司应收款项,且不交到公司用于公司清偿债务,非法占有,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综上,恳请有关部门,依法追究上述有关人员刑事责任,追回赃款用于清偿公司债务,维护申请执行人周印的合法权利。

                         申诉人:周印   15328564230
                                                    2020年4月21日

====================
编辑备注:邻水县人民法院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5月28日回复,内容见2楼。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109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20-5-28 15:48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院已收悉,并已安排专人进行跟踪处理,具体事宜可前往我院执行局(0826-3352677)详询,我院将继续秉承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宗旨,全力做好司法审判执行工作,感谢广大网友的监督!
满意(2)
不满意(0)
 楼主| 发表于 2020-4-21 19:3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2015年政协委员以虚假工程收取200万押金,至今无意退还,法院不作为乱作为,逼得我无路可走,请各位帮助支持!

发表于 2020-4-21 20:4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当邪恶被庇护,善良正义还有人去坚持吗?法制社会,为什么法院执法人员会肆意妄为,可能保护伞比较大。也缺乏有效监管制度。希望得到相关部门支持还社会一个公道。追回当事人应收款项。

发表于 2020-4-21 20:5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此法院还真是胆大妄为呀,现在不是在严打嘛,还真敢做呀

发表于 2020-4-21 21:0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滥用职权,包庇被执行人,当今法制社会还真敢有。

发表于 2020-4-21 21:1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法治社会不应该有的现象,有权执法人不可只顾关系,否则因果轮回,惹火烧身。

发表于 2020-4-21 21:2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往往做假工程、亲戚介绍名义的名义四处骗取钱财,钻法律的空子,可恶至极,请各部门给当事人公道。

发表于 2020-4-21 21:3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对于这种不把法律看在眼力的人,就应该收到惩罚。骗取老百姓的血汗钱,难道不应该得到社会的制裁吗。?钻法律的空子,如今还大摇大摆的走在路上,简直是可耻。请社会各界人士帮忙声讨,还我血汗钱,在下感激不尽。

发表于 2020-4-21 21:3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太过分了,不知道这法院是被贿赂了还是怎么的,望有关部门尽快解决!

发表于 2020-4-21 21:4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0-4-21 22:1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事实证明贪官污吏还是很多的 法院都这样了

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4-21 22:23
(2015)邻水民初字第92*号于2015年5月*日判决。15日后向邻水县法院申请执行,时至今日 执行金额两万多的案子被执行人仅仅支付了1000元。2019年6月25日申请人到邻水法院执行局陈建全办公室询问执行财产执行情况时,其办公室的另外两名工作人员(一男一女)却推说该案已经改由其他法官承办执行,具体情况他们一无所知(陈建全本人当时不在办公室)。2019年底得知真相是:2019年初被执行房屋在网上28万拍卖成功之后,该案承办执行法官陈建全选择性的通知了部分申请执行人,而对另一部分申请人直接无视。由此造成参与分配申请人的总数减少。二十几万的被执行款项于2019年7月执行分配时,得到通知并参与分配的申请执行人由此多分了几千乃至几万的被执行款项;而另一部分申请执行人由于没有得到通知和信息则直接失去了参与被执行款项分配的机会。年复一年翘首以待,望眼欲穿多年的申请人竟然一分未得。!!!!

发表于 2020-4-21 22:3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嘿嘿
发表于 2020-4-21 22:3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相关部门用法官法伺候,否则让那些社会蛀虫利用。
这个年头做生意要小心,你看到的投入会收到点点利润,别人是想你的本金。社会怎么了?诚信给谁搞坏了?

发表于 2020-4-21 23:0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当法官可以当导演了,骗子就会流行了

发表于 2020-4-22 00:1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知法犯法,希望政府部门依法查办!不让黑恶势力横行霸道!

发表于 2020-4-22 05:5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2015年政协委员以虚假工程收取200万押金,至今无意退还,法院不作为乱作为,逼得我无路可走,请各位帮助支持!

发表于 2020-4-22 08:1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制法自法止法至法治法治法治一治,法法法

发表于 2020-4-22 08:3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治治治
有法不去治,有治不用法,法也无法,治也无治,无法无治,法也,荒治也。是超度?是进步?是当今?是悲哉?是喜乐?是祸?是福?…
有人管没有?

发表于 2020-4-22 17:0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乱来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