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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社会横行霸道,断臂人公道难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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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29 20: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黑社会横行霸道,断臂人公道难寻!!! ――――一个无处伸冤人的呐喊!

我叫宿光照,四川省峨眉山市绥山镇人,我现在是一个断手的残疾人,这里我要把我的遭遇告诉所有具有正义感的人,让人们对这个罪恶的社会、黑暗的社会多一份认识,面对妻儿老人借钱的窘迫生活,我作为一个男人十分痛心不能为家庭作些什么,这一切都是犯罪份子和不履行法律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给我造成的,现在正义等待伸张、公理等待救援。

2004年11月16日晚,我和几个朋友在夹江故事村歌城唱歌,在出门推玻璃门的时候,和陈劲松碰了一下,双方吵了几句,对方扬言要收拾我,我也没在意。后来和朋友一起在分司街吃夜宵,期间陈劲松打来电话,说要弄死我,叫我等着。凌晨左右,突然来了三辆出租车,下来十五、六个人,其中陈劲松和吴树云每人手持一把抢,其他人都是手持砍刀,陈吴两人冲上来就用枪指着我的头威胁我别动,然后致使其他人在我身上用刀砍,多处受伤后,最后一个人一刀砍掉了我的手。。。。。。。。。

出事后,爱人报警,我在医院接受了警察的询问,并把我知道的全部情况告诉了警官,包括从其他朋友那里听到的其他几个人的姓名和外号(罗红、飞狗、豆腐三狗、二谷花等人),刑警队警官让我好好治疗,说一定会伸张正义,将罪犯绳之以法等等。后来,我知道这个案子由刑警队警官石峰承办,并多次和他取得联系了解案件进展情况。后来了解到:当晚陈劲松和豆腐三狗犯罪后很快被抓获,但一个月后就放了,公安局给出的理由是证据不足,另外主犯另有其人(二谷花)在逃。后来了解到,其实陈劲松和吴树云一直是夹江当地一霸,两人伙同其他一些闲散人员拉帮结社,打架斗殴、为所欲为,不仅经常寻衅滋事,威胁抢占,还收取保护费,购置刀具和枪支,有组织的进行一些违法犯罪活动,由于和当地政府以及公安关系较好,所有的犯罪一直没有受到惩处,最多给点安家费找个人顶罪,然后又可以大摇大摆的去外面为非作歹去了。

2005年3月份,伤残鉴定报告结果出来后我是四级伤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我是家里的主要劳动力,妻子在家照顾四位老人和六岁的小孩,现在他们的生活都陷入了困境。到目前为止,不仅犯罪凶手逍遥法外,我还得背负巨大债务来偿还医疗费用。我问过律师,象我这种四级伤残,按照现在的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所有的赔偿加起来至少有50万以上(包括伤残赔偿金、护理费、被抚养人赡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等等),但现在我不仅医疗费用举债之外,连家中的生活费都要邻居和亲戚援手。我痛恨现在依然逍遥法外的犯罪份子,我痛恨给我造成伤害的人,我痛恨那些应该维护我权益而没有去做的人,我痛恨那些不能维护社会正义还百姓一个朗朗乾坤的人,我痛恨。。。。。。。。。。。。。。。

在这个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里,为什么会有这种犯罪份子能很好的生存下去呢?我不明白。无数次的联系,无数次的伸冤,但都没有用,现在我已经没有任何办法,如果不是老人和孩子,我不愿意再面对这个黑暗的社会、这个丑陋的世界。

在这里,我希望这篇伸冤信能促成相关部门尽快积极依法解决此事,还社会一个正义,还老百姓一个好好生活的信心,还我一个公道。

四川省峨眉山市绥山镇人

四川省峨眉山市绥山镇人

宿光照

电话:13990650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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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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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29 22:18 | 显示全部楼层

出事原因不会这么简单吧???你们以前从来没有什么过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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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30 14:44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one111在2005-6-30 13:08:00的发言: 看你就象个黑社会的.你自己看看手上纹的是什么?正经人会纹吗?别当了婊子还立牌坊!
9494

发表于 2005-6-30 13:08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你就象个黑社会的.你自己看看手上纹的是什么?正经人会纹吗?别当了婊子还立牌坊!

发表于 2005-6-30 18:34 | 显示全部楼层

严打就抓小混混

逮到头头有人顶啊

发表于 2005-6-30 20:1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one111在2005-6-30 13:08:00的发言: 看你就象个黑社会的.你自己看看手上纹的是什么?正经人会纹吗?别当了婊子还立牌坊!

4242,也多半不是省油的灯。按理象这样是贴子应该受到大家的同情和关注,但是,为什么就让人感觉不知道说什么好呢?

[em03][em03][em03][em03]

发表于 2005-6-30 10:29 | 显示全部楼层

确实太猖狂了,不知道承办认到底吃了多少“黑米子”,就算不是主犯也不能放认呀,从犯一样是罪犯呀。

发表于 2005-6-30 10:4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也是没这样简单吧,你们以前一定有过节,不然他怎么知道你的电话,黑社会固然可恨,办案人员也许也怕他们,现在这社会就这样,在这里只能表示同情你。

发表于 2005-6-30 10:53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不起诉!已经赔偿了吗?公安现在的态度是什么?

发表于 2005-6-30 11:14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安局长大接访,你没有去吗?

发表于 2005-6-30 21:15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司马青衫在2005-6-30 10:45:00的发言: 我觉得也是没这样简单吧,你们以前一定有过节,不然他怎么知道你的电话,黑社会固然可恨,办案人员也许也怕他们,现在这社会就这样,在这里只能表示同情你。

发表于 2005-6-30 20:50 | 显示全部楼层

除了港片

算是看见真的了

看眼界

发表于 2005-6-30 22:05 | 显示全部楼层
朋友唱歌三,哈哈哈,你自己看看手上纹的是什么?正经人会纹吗? [em19][em19][em19][em19][em09][em09]

发表于 2005-7-1 00:20 | 显示全部楼层
黑啊!对于这种黑社会的成员,公安机关应尽快逮捕犯罪分子,该杀的决不手软!!!![em02][em02][em02][em02]

发表于 2005-7-1 18:27 | 显示全部楼层

他们那围子把你弄得那么惨,看你样子也是围子的边缘人,你有点骨气把那个围子全杀了!!!!

发表于 2005-7-2 00:44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前绝对有过节,要不然怎么知道的电话号码?怎么盯着那么准,知道在哪吃夜宵,一般的拌嘴就是黑社会也不至于下此狠手,绝对也是跟对方说了狠话的主子,

[em02]
jtz

发表于 2005-7-3 09:53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般的拌嘴不会这样吧.黑社会也是人

发表于 2005-7-3 19:10 | 显示全部楼层
[em03][em03][em03]

发表于 2005-7-3 18:23 | 显示全部楼层
[em06][em06]

发表于 2005-7-7 08:2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怕黑社会,就怕社会黑。

你娃娃也不是什么好东西,手上纹身,进出歌舞厅.长相也狰狞.总之一看就知道绝非善类.

活该!没打死你龟儿算人家给你面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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