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高坪城管执法局领导:
我们是高坪区上河湾三期8、 9栋2、5号户型的业主,4月21日你们来撤了我们2、5号户型的阳台,我们感到非常的不解、愤怒和无助,也充满了虑惑。就以下问题期望能够得到贵局的回复:
一、除了我们上河湾三期8、9、14、15栋外,上河湾一、二、三期所有的房子都在房产规划外倒了几个平方的阳台,而且是开发商倒的,这是否是违建。二期5、6、7、8栋还是河东社区领导和开发商协调后倒的。
我们接房后也多次找了开发商和社区,但是就是不同意给我们倒,开发商为了推责任,喊我们自己倒,我们也认了。可是我们刚把阳台倒起,你们说我们违建,要撤除。
今天在强拆现场,我们问你们带队的×××副局长: 开发商倒的算不算违建,他说算; 8、9、14、15栋楼其他户型自己倒的算不算违建,他说算;大家问他,那为什么只撤我们8、9栋的2、5号户型的阳台,他没有正面回答我们,对此我们很是不解。
二、除了我们上河湾,高坪还有太多小区存在违建,为什么不撤,有的顶楼重了两三层,难道你们真的就看不到吗?还是不敢管?
三、……。。。
我们老百姓就是看到大家都在倒,又没人管,我们才倒的。今天你们强拆我们的阳台,我们感到非常的不解、愤怒和无助,现特向你们,并通过你们向区领导请愿,希望能给我们一个说法。
如果你们只针对上河湾三期我们8、9栋2、5号户型进行区别执法,是不公平不合理的,我们将保留过一步请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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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被租户:高坪综合执法局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4月30日回复,内容见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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