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生态城18栋于2016年12月31日交付业主,在交付的同时让业主提交相关资料和办证费用以用于办理房产证,所有资料提交完以后才能接房。在随后的三年时间内,因办证人员不停调换而要求业主三番两次提供相关资料,但到目前为止依旧未能办理。不知道办理房产证的流程是有复杂导致三年多都办不下来? 最近接到生态城工作人员通知,他们才成立专门的小组来办理房产证。但是他们没有找到我交的资料,又让提交同样的资料办证。按照合同约定,270天内如果没能按要求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每逾期一天需支付20元的违约金。现在的问题是他们没有妥善存放我的资料,而导致我没能如期得到房产证,也无法按照合同获得违约金。请问这个责任如何认定?他们的疏忽需要业主来承担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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