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今日热点

[原创] 小区人防车位到底归谁? 成都又一小区业主赢了开发商 一审胜诉

  [复制链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5-7 12:52
除非开发商每户一车位,不然不够分,也要狗咬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5-7 12:53
应该归全体业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5-7 12:58
那我们邛崃北大资源地下人防车位不是也该归属全体业主所有罗?现在的物业套路真多确实把业主整产整安逸,这样费那样费!简直乱收费,收了费又不开发票,坑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5-7 13:01
最不要逼脸的就数开发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5-7 13:06
这开发商要赢了,以后出门的干路都要自己买下产权,花园绿地买下产权,不然走路收费,小区坐一会也收费,还他妈能活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5-7 13:10
对于物业公司名称~不称职,物业公司,开发商,中间串串获利层层转包加价!老佰姓恨无办法!应该取缔!让业主委员会当家作主,政府指导下让业委会自行管理!和谐社会艳阳天!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5-7 13:15
良心法院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5-7 13:16
我们小区很惨,所有停车费都归门卫一个人所有,还每个月个门卫发工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5-7 13:23
主要是,人家小区有才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5-7 13:25
人防车位是不允许卖的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5-7 13:25
首先声明:我不是开发商,又没有当过什么业,再没干过物业,纯属六十五岁农民(农村人)。我对法院的判法只提以下几个问题:
      1、以什么法律手段去剥夺开投资起底车库权益?
       2、根据法院判地下权属属小区业主共有,那地I上面的所有产权怎么不判给业主呢?
      3、开发商是否与所有业主共同投资建设小区斫有建筑?
      4、我个人认为:这种法院判决,即不合法,又不合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5-7 13:25
支持法院公正的判决,开发商确实有些霸道,这种错误应该制止,还业主公道。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5-7 13:29
阳光凯悦阳光物业都说地下车库停车位是开发商的,而且强行收费,车位也不合格就强制收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5-7 13:32
说来说去,我们新都区斑竹园,我们婷个电瓶车都收费都是55一个月,太好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5-7 13:33
那买了人防车位的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5-7 13:34
地是国家的,开发商丢两包水泥就成开发商的了,怎么可能呢,业主使用费应上缴国库,为国家建设作贡献!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5-7 13:34
太贵了,又没人感说,又不让上楼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5-7 13:35
收租金是合情合理的哈直于出售就不行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5-7 13:36
只可惜我们这些不懂法律法规,,4月28号开发商都叫我们买了车位!我们老百姓就是文盲!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5-7 13:37
一张写了现金支付的借条,其实一分钱都没有拿到,郫县人民法院调解喊还钱,不晓得法院是做什么的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