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出现在各大网络论坛的“收缴的套牌车成了交警大队长坐骑——发生在四川泸州的怪事”帖子,立即引来网友强烈关注。网友质疑,涉嫌违法的车辆被扣留以后,按规定应该停放在指定地点,泸州交警大队的做法“是不是违法?该不该处理?”(来自华西都市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驾驶套牌车罚款2000元,扣留车辆,如果造成严重后果,要追究法律责任。根据新闻报道中提供线索发现,泸州交警三大队9月1日,在路查时发现该车有套牌嫌疑,遂依法予以暂扣。“经过网上比对和核实,证实了这是一辆套牌车。”经泸州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送检车辆VIN码被篡改,“如果车主三个月内不能提供该车的合法手续,将依法予以没收。”同时交警三大队大队长唐永忠表示,为了查证该车是否属于盗抢车或走私车,需要由刑侦部门作进一步调查。所以自己“偶尔”下班时将车开回家,第二天或者下午上班时再开到刑侦部门去配合鉴定。对于在奥迪车上悬挂已经报废的“川E11385”车牌是否违法?唐永忠开始承认是“违法行为”,紧接着又说,交警在路查时为了“工作需要”,有时也会采取更换车辆和牌照的方式,“这辆车也在路查时使用过”。
好一句为了工作需要,就可以将暂扣车辆悬挂上其他已经报废车辆的牌照,明明知道是违法行为,该大队长竟然明知故犯,执(知)法犯法是不是应罪加一等呢?该队长偶尔将暂扣车辆开回家,足以说明泸州交警支队办案车辆紧缺,不够车用,该大队长才会临时、偶尔用用暂扣车辆,笔者认为这是一件好事情。首先暂扣车辆得拿出专门指定停放的地方来放置,这样既浪费社会资源也侵占公共资源,唐大队长把车子开回家,不但解决了办公用车不足的问题、也同时利用闲置车辆为单位办公事,不说应该评先进,至少应该给奖励塞。
老百姓涉嫌套牌扣车,交警随便用长安车牌照就能合法???严重怀疑交警的执法公正性。我很同情余先生,每天看着自己的车被别人开还不敢吭声,如果不暴光,老余你有地说理去吗?拖都拖死你。现在的执法人员穿一身皮就当自己是大爷,记住,你们拿人民的纳税钱是为人民服务的!!对于网友说,拉他娃娃下课、就晓得收刮民脂民膏!没钱买车就坐公交车,还去收别个的车开,交警队的脸都被你丢完了。笔者以为不该这样说,应该联合网友建议政府给泸州是交警支队三大队队长唐永忠申报全国优秀警察的奖励!
最后千万别变成,那个大队长可能还在偷笑咱们,自言自语的说:“说球你的,老子还不是照样当大队长,你们当不了官就爱说我们这些‘人民公仆’。哪个说我买不起车,只是怕纪委的人看见了来调查俺。中国就是这个样三,我有权不用人家说我是笨猪,既然这么多人都知道了,那我就先不开那车上班了嘛,等这段风声过了,老子还不是照样拿来开,哪个管得到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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