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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主题] 四川男子五一假期酒醉身亡 7名共饮者赔偿家属6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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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9 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5月8日下午,澎湃新闻从四川省绵阳公安局高新分局获悉,该局驻普明派出所公调室7日成功调解一起饮酒致死案。饮酒致死者宋某某的家属获抚慰赔偿金65万,该赔偿金由共同饮酒的7人共担。


据接警民警介绍,5月4日晚21时30分许,宋某某在工作的食堂与周某、邓某等七人饮酒后,由邓某陪同宋某某回到绵阳高新区的家里。5月5日早上7时,邓某发现宋某某没了气息,立即边通知医院急救边向派出所求助。

接到求助后,高新公安分局普明派出所民警立即会同医务人员,对宋某某进行抢救。宋某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诊断宋某某系醉酒死亡。

死者宋某某家属要求同桌饮酒7人连带赔偿宋某某死亡产生的各种费用,共计80余万元。

5月7日,绵阳公安局高新分局驻普明派出所公调室调解了这起纠纷案。

调解中争议的焦点是,七名同桌吃饭者均辩称,他们与死者宋某某同桌吃饭喝酒是事实,但没有劝酒,饮酒都是自愿行为,死者自己喝的酒,不应承担本案赔偿责任。

经过驻普明派出所公调对接调解及双方当事人协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协议,周某、邓某等七人赔偿死者宋某某产生的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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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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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9 15:47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点多。客观看,这种事情死者应该负主要责任,其余同桌人员分担次要责任,好像以前有过法院这样判过。

发表于 2020-5-9 16:58 | 显示全部楼层
喝酒莫劝,量力而行,喝不得少喝点。

发表于 2020-5-9 18:08 | 显示全部楼层
莫劝酒,醉翁之意不在酒。

发表于 2020-5-10 06:15 | 显示全部楼层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
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
作者:月光美少男
链接:https://www.mala.cn/thread-15913759-1-1.html
来源:麻辣社区  - 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5月8日下午,澎湃新闻从四川省绵阳公安局高新分局获悉,该局驻普明派出所公调室7日成功调解一起饮酒致死案。饮酒致死者宋某某的家属获抚慰赔偿金65万,该赔偿金由共同饮酒的7人共担。
据接警民警介绍,5月4日晚21时30分许,宋某某在工作的食堂与周某、邓某等七人饮酒后,由邓某陪同宋某某回到绵阳高新区的家里。5月5日早上7时,邓某发现宋某某没了气息,立即边通知医院急救边向派出所求助。接到求助后,高新公安分局普明派出所民警立即会同医务人员,对宋某某进行抢救。宋某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诊断宋某某系醉酒死亡。死者宋某某家属要求同桌饮酒7人连带赔偿宋某某死亡产生的各种费用,共计80余万元。5月7日,绵阳公安局高新分局驻普明派出所公调室调解了这起纠纷案。调解中争议的焦点是,七名同桌吃饭者均辩称,他们与死者宋某某同桌吃饭喝酒是事实,但没有劝酒,饮酒都是自愿行为,死者自己喝的酒,不应承担本案赔偿责任。经过驻普明派出所公调对接调解及双方当事人协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协议,周某、邓某等七人赔偿死者宋某某产生的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65万元。
发表于 2020-5-10 10:3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没有劝酒,何来赔偿之说

发表于 2020-5-15 17:40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0-5-15 19:14 | 显示全部楼层
赔的有点多,不要批脸的调解,饮酒人自己要负主要责任。

发表于 2020-5-20 12:24 | 显示全部楼层
说话讲良心 发表于 2020-5-10 10:36
如果没有劝酒,何来赔偿之说

你这个说法让我想起那句经典回答:你如果没有撞倒我,那你为啥要扶我?
是不是很熟悉的感觉?

发表于 2020-5-27 10:26 | 显示全部楼层
别人再劝,酒也是你自己端起来喝的,不是别人硬灌的。你几斤几两,有什么疾病,能不能喝酒,心里没得数么?我个人觉得,这个责任自己要承担六成,其他7人承担四成,共赔偿32万。

发表于 2020-5-27 17:5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敢一起喝酒了。

发表于 2020-5-27 17:54 | 显示全部楼层
摸贪杯呀

发表于 2020-5-28 15:39 | 显示全部楼层
喝的啥子酒?酒厂是不是应该承担责任?

发表于 2020-6-19 17:51 | 显示全部楼层
少喝酒,不劝酒!
发表于 2020-6-20 11:27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己少喝酒,也不要劝喝酒。
发表于 2020-6-23 11:5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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