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同志你好:
针对你反映的问题,我镇近期已再次调查相关知情干部和群众,发现在4月17日之前对该事件的调查过程中,部分知情人提供的证词信息有误,导致4月17日我镇对该事件的回复意见存在瑕疵,望你谅解,现将最新的调查处理意见重新回复于后:
1.龙山司法所旁的苗木市场属于公益事业,该项目建修前已充分征得15户群众的同意,当时各户都口头表示同意,只因对土地面积丈量有异议,故当时未签署书面土地租用协议,并非政府强行硬化该片土地。该苗木市场建成后,平时用于场镇停放车辆(未收费),只在苗木销售季节向商贩收取少量租金,用于清洁费。
2.2020年4月17日龙山镇人民政府已与五郎村二组被租用土地的15户农户开始签署书面土地租用协议,目前已签署3户,其余12户(含你户)因土地面积有误或不在家等原因,还未签署书面土地租用协议,目前五郎村村组干部正在核查数据和通知人员尽快完成剩余12户人的土地租用协议签署事宜,签署完成后今后每年的土地租金将按期兑现到位。
3.我镇信访办工作人员已于你多次电话沟通,得知你还有其余诉求,我镇将在2020年5月16日之前组织相关人员再次实地调查处理。
谢谢你对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苍溪县龙山镇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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