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溧阳一保姆故意闷死83岁老人事件引发广泛关注。据死者家属介绍,保姆虞某系“主动找上门”当保姆,她与老人相处融洽,从未发生过矛盾。而且事发后,保姆还通知了老人的儿子,甚至指导其为老人擦洗身体、换上寿衣等。
据溧阳警方2020年5月12日通报,经公安机关侦查,5月2日晚,虞某采取用衣被蒙住陈某头部、坐在陈某胸口、头部等手段致其死亡。目前该保姆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界面新闻梳理发现,近年来,类似虞某杀害老人的“毒保姆”事件并非孤例。
2015年12月23日,涉嫌以肉汤下毒、尼龙绳勒脖子等方式杀害8名雇主的保姆何天带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就在同一天,另一桩涉嫌杀害老人的保姆陈宇萍案也在广州开庭审理。
据公安机关侦查,在2013年6月至2014年12月间,何天带涉嫌利用做保姆的便利杀害10位老人,其中2起未遂。何天带在庭审中称,杀人的理由只是为了提早拿到工钱。
2016年5月4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何天带死刑立即执行。当庭判处死刑后,何天带并未上诉,且不向被害人家属道歉,只强调自己“杀人偿命”。
与上述案例几乎如出一辙,2015年1月6日,被告人陈宇萍受雇照顾被害人冯某(时年97岁)。据陈宇萍供述,为达到能够快速拿到工资的目的,当天她给冯某喂食苯巴比妥莨菪碱片,使冯某一直处于昏睡状态。1月7日凌晨2时许,陈宇萍采用掐颈的方式将冯某杀害。
广州日报曾报道,广州专门有一群保姆“执死鸡”(粤语中指捡到便宜,形容得到意外的好处),凡有生重病、临终的老人,就专门抢着去做,没做几天就杀害老人,跟雇主领取一个月的工资,用这样的手段赚快钱,“一日赚一个月的钱,一个月可以做十单。”
山东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加良对界面新闻表示,此前引发舆论关注的‘毒保姆’案都是比较极端的案例,由于虞某一案还在侦办中,目前尚不清楚其杀人动机。目前我国现行法律和制度层面对此并无明显不完善之处,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毒保姆”如构成故意杀人罪,肯定将面临严厉的惩罚。
此外,《刑法》第二百六十条之一还规定: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但是从整个家政行业来看,由于目前针对老年人照护的家政市场缺口较大,保姆供不应求。在此背景下,家政行业的门槛设置并不是非常严格,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不高,且短期内难以改变。”刘加良认为,家政市场鱼龙混杂的局面,也为一些“毒保姆”提供了可乘之机。
据国务院公布的《“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显示,预计到2020年,全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增加到2.55亿人左右,占总人口比重提升到17.8%左右;高龄老年人将增加到2900万人左右。其中,独居和空巢老人的数量也在不断增加,到2020年预计将增加至1.18亿人。
与此同时,我国从事家政服务业的人员虽然也在逐年增长,却难以填补需求的缺口。据央视财经报道,目前我国家政从业人员超过2000万人,而需求量超过了7000万户。按照每位家政人员每天服务2户到3户家庭计算,目前家政市场的供需缺口达1000万到3000万人。
目前家政市场缺乏统一的准入标准,“在类似的‘毒保姆’案件中,雇主和保姆之间往往是直接联系,并不是通过规范的家政服务企业。”刘加良认为,有必要对从业人员提高准入门槛,并建立一套遴选筛查体系,一方面要注重专业技能,另一方面也要注重对道德品质和心理健康的把关。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乔新生表示,居家养老如何保护老人的安全,这是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应对家政服务行业采取严格的监管措施,比如针对有劣迹的保姆,应当建立“黑名单”制度。
乔新生支持在老人居住的房间或者生活场所安装监控设备,这样一方面可以约束家政人员的行为,监督其履行义务,另一方面也有助于在发生纠纷甚至刑事案件之后,为侦察机关破案提供有力证据。
此外,刘加良表示,子女同样也要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比如要对老年人经常进行探望,这也有利于防止“毒保姆”事件的发生。“通过类似比较极端的案例,舆论可以呼吁公众加大对老年人权益的保护,而有望在今年全国两会上通过的《民法典》或将针对老年人监护制度做出进一步完善。”刘加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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