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这次因为疫情,今年领取失业金已经到期,仍然没有找到工作、还有不到1年就可以办理退休人员,政府会给予再次领取失业金不超过11个月的补贴,以此减缓生活压力。这是政府做的一件很好的事情。但是有一个问题我想请问一下有关领导:像我这种今年3月份 失业金已经领取到期,因为年龄偏大,已经到了退休年龄,社保却没有买够15年,还得继续缴纳社保几年,年龄偏大而不好找工作,这无形给生活增加了更大的压力。像我这种情况的,政府部门是否也应该把我们这类人员纳入和那些失业金领取完,离退休不超过1年的人员一样对待,可以继续领取失业金不超过1年呢?如果能够这样,将万分感激,如果不能一视同仁,是否有失公允? 本来失业了 年龄又到了退休年龄,但是社保还没有缴够15年,还得继续再缴纳社保至15年,感觉压力山大。(以前没有买社保,因为娃娃小 没人带,要带娃娃而不能出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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