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巴中到南江未通高速时,私家车不太多,过境枣林的公路主干道未全面改造,路面不好,车流量虽较大,但车速不是很快,安全隐患不大;
2.高速通车伊始,一段时间未收费,绝大多数车辆分流到高速,路面同时也经过全面改造,过往枣林车辆异常少,安全隐患也不大;3.高速开始收费后,车流几乎一下子又回到当初的水平,特别是私家车多了,货车更多,路面好,车流量大,车速还特别快,隐患巨大!
4.今年疫情,高速收费中断到5月6日,车流再次分流高速,安全隐患再次降低;可是5月6日后,大部分车流回流过境枣林,安全隐患依然如故!!
枣林人民忽喜忽忧的根源不在于车流的方向,而是过境枣林镇街道的数百米主干道上没有采取任何措施限制车辆速度!!!没有限速标识、未设置减速带、未安装测速电子监控!!!而来往的车辆特别是大货车,载重车一路几乎不减速,只是鸣笛!!!(唯有枣林人民感受深刻)隐患巨大!不知当地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是瞎子?还是不作为?毫无疑问是懒政!怎么就不能形成合力为民办一件实事,更待何时?!缺钱吗?要审批吗?很复杂吗?有利益纠葛吗?万千枣林人民拭目以待!!!
=========================== 编辑备注:巴州网络警务室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5月19日发表了关于网友“交警支队、枣林镇、枣林派出所可以形成合力为民办件实事吗?”贴文的回复,内容如下:
巴中市公安局巴州区分局 关于网友“交警支队、枣林镇、枣林派出所可以形成合力为民办件实事吗?”贴文的回复 广大网友: 2020年5月15日8时35分,网友q1021485532在巴中麻辣社区[群众呼声-问政四川]发布题为:“交警支队、枣林镇、枣林派出所可以形成合力为民办件实事吗?”的贴文。经我局核实:巴中至南江路段为国道G244(乌海至江津),巴州区辖区道路里程12公里,该路段设置了60公里/小时的限速标志(其中枣林场镇设置了30公里/小时的限速标志),公安交警部门分别在浅水湾、漩滩村设置了2处固定测速监控设备,在枣林场镇设置了1处交通违法抓拍系统。自5月6日高速公路恢复收费后,部分车辆绕道G244通行,该路段车流量增加。对于网友反映枣林场镇车辆速度快和设置减速设施的问题,我局将组织警力使用移动测速设备,依法查处超速车辆,加大对该路段机动车通行秩序的疏导和整治力度,并主动协调道路管理主管部门增设减速设施和交通标识标牌,确保道路通畅、安全、有序。 感谢广大人民群众对我局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巴中市公安局巴州区分局 2020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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