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资中县法院执行法官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成功查询并冻结被执行人网络资金及银行账户,取得明显效果。
执行法官考虑到被执行人在劳动节假日期间极可能会频繁使用微信、支付宝等网络资金,于是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冻结被执行人网络资金及银行账户,既防止被执行人转移可供执行财产,又使被执行人出行困难,有力打击被执行人不积极履行义务的行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当天,共发起查询被执行人网络资金及银行账户71户,成功冻结33户,冻结网络资金21353.17元,4名被执行人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并承诺及时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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