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县政府打赢脱贫攻坚战精神,确保县交通运输系统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驻县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紧抓脱贫攻坚任务,全面开展脱贫攻坚专项监督。 一、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情况 (一)加强领导组织,强化责任落实。为全力打好脱贫攻坚战,保证我县顺利通过省级、国家脱贫验收,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脱贫攻坚总负责,分管副局长为包村包组的脱贫攻坚责任体系。由局长负责全局的脱贫攻坚督导工作,各分管副局长负责包组贫困村各组贫困户的脱贫攻坚任务,层层落实,逐级督查。 (二)抓好驻村帮扶,确保脱贫攻坚。 1. 局系统全体结对帮扶干部54人,深入前所乡上村和逗乐河村183户贫困户家中了解贫困人口的基本情况,仔细核对重要信息情况了解贫困户的家庭情况,听取贫困户的需求和发展愿望,制定合理的规划,大力兴办落实帮扶,切实增强贫困户的获得感,确保已脱贫困户巩固脱贫成效“不返贫”。 2. 走访入户,落实扶贫政策。要求帮扶责任人每月走访入户不少于2次,以“一超”、“ 两不愁”、“三保障”、户“三有”(简称“一超六有”)为指标逐一落实、核准。截止,前所乡上村、逗乐河村贫困户家庭人口人年均纯收入已超过5000元,贫困户不愁吃、不愁穿,家家通水、通电,通广播电视,并且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了保障,。 3. 开展“以购代捐”。前所乡远离县城,交通不便,为帮助贫困户促销当地特色农产品,我局帮扶干部职工积极响应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盐源县“以购代捐”精准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盐脱指办〔2017〕22号)、《中共盐源县委组织部 中共盐源县委农办关于进一步明确“以购代捐”活动有关事宜的通知》(盐组通〔2017〕58号)要求,组织帮扶责任人扎实开展“以购代捐”。每季度开展“以购代捐”不少于1次,每次“以购代捐”金额不少于100元/户。帮扶责任人必须以适当的价格从贫困户家中购买农产品,不得直接以现金捐赠帮扶,要激发贫困户生动力,提升群众满意度,实现由“输血”向“造血”的帮扶模式。通过“以购代捐”,不仅增加了贫困户的经济收入,大大提升了农村农产品的知名度,更增加了贫困户的满意度。 4. 因地制宜,为贫困户的产业发展谋出路。结合贫困村海拔高、雨水多、光照强等现实客观因素,紧盯市场需求,按照“1+x”产业发展模式,以村干部带头,在种植玉米、马铃薯等传统农作物基础上,探索种植花椒、苹果等市场销量好的农作物。支持以村民联合入股形式发展高山特色鱼养殖,不断拓宽增收渠道,用双手脱贫致富。2016年以来,县交通运输局为前所上村和逗乐河村的贫困户发放魔芋种子、鸡苗、肥料等物资,帮助两村贫困增加经济收入。 (三)加强思想建设,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我局要求所有帮扶干部职工加强对贫困户的教育引导,将“住上好日子、过上好日子、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的重要意义宣传到户,重点引导贫困户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卫生习惯和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积极争创“四好”家庭。过去贫困户家中卫生情况脏、乱、差,贫困户不注重个人卫生 ,通过教育引导,贫困户已深刻认识到环境卫生的重要性,现在贫困户家中房前、屋后、室内卫生整洁,贫困户个人卫生得到改善,村民生活井然有序。 (四)严格帮扶工作纪律,着力解决帮扶工作走形、不走心的问题。 1. 将脱贫攻坚帮扶工作作为当前的重点任务,由局长牵头不定期、不定式,入户走访督查干部帮扶履职情况,并将督查结果与与干部年度考核相挂钩。 2. 加强对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干部的日常管理,建立考勤考核的请假销假制度,要求驻村工作队要定期向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汇报工作,切实协助乡镇党委管好用好派驻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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