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局收悉后派出工作人员对阆中市药品批发公司和零售药房进行走访调查。调查发现,零售药房内所有药品均按治疗病种分类摆放,全部药品以标准价签一一对应标示了药品名称、产地、规格、计价单位及零售价格。现结合国家、四川省相关药品管理政策回复如下:
按照《关于印发四川省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经费补偿办法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3﹞937号)文件精神,我市公立医疗机构均取消药品加成,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均采用“4+7药品带量采购”模式集中采购药品,简单来说,在保证药品质量的前提下,政府承诺将大量采购某一厂家某种药品,减少了中间环节费用,价格必须是市场最低价,医院售出安博诺(降压药)9.50元/盒,是符合相关规定的。
依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四川省定价目录》等药品价格政策,药品零售市场、民营医院等非公立医疗机构的药品价格不属于政府定价管理范围(实行市场调节价)。
据调查我市药房上游公司(批发公司)上述药品购进价格均在29.5元-31元/盒,药店自主定价、明码标价销售的安博诺等药品符合国家及四川省药品价格管理现行政策要求。
市场经济,进货渠道、进货价格、门店位置、工人工资等商品成本的多样性决定了商品销售价格的多样性,建议消费者坚持货比三家降低购物成本,花少量的钱办更多的事。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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