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由于忙于学习,没及时看到论坛的回复。在此谢谢广大网友的热情评判。
我实名举报后,我仍然没有收到锦屏政府的电话、短信或者微信消息。
锦屏镇党委政府贴的这个回复没有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来解决任何问题,反而还严重地歪曲事实,我现在逐条给予批驳。
1 回复称 “本人母亲没有提及遗嘱” 的说法严重歪曲属实。
政府应当核查清楚谁是所有权人,这是政府的本职工作,但他们没核查清楚就在谈,明显工作做得过于肤浅和粗糙。
我的母亲多次明确地指出门面的所有权是属于我的,她只有居住权。但锦屏政府严重失职,故意罔顾事实,把居民当作傻瓜,其目的其实是想蒙骗本人的母亲签字,用低价尽快骗走我的门面。
再者,我一个多月前就多次通过电话和微信告知党委书记母海涛、告知人大主席蒋学民,我每一次通话都说得清清楚楚,门面是属于我的,协商谈判要找我。请问你们当时是一种什么态度?要么推诿扯皮、要么粗暴地挂断我的电话。现在你们贴一篇谎言来反咬居民一口,说没提及遗嘱,这简直是严重失职。
无论政府现在如何找借口,但谎言掩盖不了事实。本人父亲的遗嘱清楚,本人是门面的法定继承人,拥有决定权。本人从来没有授权我母亲代为签字和作决定,目前的混账协议明显是非法的、无效的。
2 回复中所说的 “自行与您母亲协商拆迁补偿款的分配” 的说法严重歪曲事实。
我反映的问题根本不是我与我母亲如何分配,这是锦屏镇党委政府故意在偷换概念。 我反映的问题的是锦屏镇党委政府征地拆迁的协商不合规不合法,没有找房子的所有权人,而且对我门面的补偿很不合理。征收拆迁的主体方是锦屏镇党委政府,你们负有征收的主体责任,门面是属于我的,现在你们想征收我的门面,你们的征地补偿不合理,当然是找你锦屏镇党委政府。
3 回复称 “锦屏镇党委政府和东门社区一直关心其生产生活问题,在锦屏粮站协调租用一间房屋从事理发生意” 的说法纯属谎言。
本人一个多月前就已经把我的联系方式都提供给了政府,现在的电话微信、邮件等通讯方式非常便捷,如果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锦屏政府应当派人联系我协商解决。但到目前为止,我从未没接到过你们的任何通知。一个多月过去,锦屏镇党委政府不但没有解决我反映的任何问题,反而说”一直关心其生产生活“,显得极其可笑。所谓的“在锦屏粮站协调租用一间房屋”不属实,锦屏镇街道社区住户都可以指正该说法就是给居民画一张大饼,口惠而实不至,通过画饼充饥来骗走居民的土地。请锦屏镇党委政府实事求是地解决我反映的问题,不要公开编造这些“走形式主义”的谎话说你们在关心居民。网友的眼睛是雪亮的,撒谎将导致政府丧失公信力。
4 回复称 “整个谈判及前期调研、征求意见、评估、公示、公告均按照拆迁有关要求进行” 的说话不属实。
锦屏政府从来没有出示有关公示的任何证据,没有把评估公司的选取、评估的方式告知本人,也没有向本人征求对于评估价格的意见,锦屏的拆迁征地既不公开也不透明。本人作为镇上的居民,现在要求基本的知情权,政府应当把全镇每个地段每户房屋补偿的价格公示出来,每个地段的房子到底补偿了多少钱?为什么不公布出来?你们到底在隐藏什么?
5 回复称 “将按照拆迁门面的产权面积进行优惠,按照经营性门面计划补偿,完全可以购汇相同面积的新门面” 的说法无凭无据。
这样的原话并没有写在居民的合同上,因此这种表态和解释是明显的空口无凭,就像在放屁。而且,这个回复本身已经充满了各种歪曲事实,所以这个解释无法令人相信。
6 回复称“建设由蓬安县政府公开招标建设,与锦屏镇人民政府和领导无任何利益瓜葛”的说法不属实。
锦屏镇政府是驻扎在镇上代表蓬安县政府的机构,锦屏镇政府现在就是土地征收的主体责任人,锦屏镇党委政府的领导就是征地拆迁活动实际操作者,其中的利益关系不是想撇清就能撇得清的。锦屏镇政府实际负责土体征收和赔偿,所以我只能找你们政府。
锦屏镇党委政府发表的这个回复要么歪曲事实、要么编造借口,但完全没有解决我提出的问题。
我请求公正地解决我反映的问题,敬请@省委彭清华书记,@市委宋朝华书记,@蓬安县委崔竹君书记,督促锦屏镇党委政府纠正错误、实事求是地解决我反映的问题、补偿我的正当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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