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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举报南充蓬安锦屏镇的党委政府领导在征地拆迁中胡作非为,采用欺诈手段骗取我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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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24 21: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人实名发文举报南充市蓬安县锦屏镇的党委政府领导在拆迁征地中胡乱操作、欺诈哄骗。

本人所有的一套门面位于锦屏镇中心街道,是锦屏镇经商营业的黄金地段的门面。此门面是我父亲留下的遗产,我父亲2013年因病去世前已经指定由我继承这套门面。本人今年正在海外留学,只有年迈的母亲在家,母亲常年患有高血压。这套门面遗产是属于我的,我作为法定继承人至少拥有一半以上的权利。但锦屏镇党委政府搞的拆迁征地胡搞瞎搞,他们趁我不在,在从来没通知过我的情况下,派人去蒙骗我年老的母亲给他们签字。他们哄骗我母亲说先拆迁等修好后再还房子,实际上完全是骗人的鬼话。我是门面的所有权人,我反映锦屏党委政府这些违规违法做派、维护自身的正当合法权益是天经地义的。我从来没有授权同意过,锦屏镇党委政府至今拿不出任何证据证明我同意了征收。

我已经多次打电话向锦屏镇党委政府提出异议,反映征地赔偿不合理,头一天联系了党委书记母海涛,他推诿责任让我去找人大主席蒋学民,人大主席态度极其恶劣、耍无奈、说混账话,他竟然说让我去找我母亲,请问难道我母亲才是锦屏的党委书记和人大主席吗?第二天我多次再打电话联系党委书记母海涛,结果他电话都不接了。这些庸官推诿扯皮、蛮不讲理的言语都有录音为证。

我想请省委彭清华书记、请市委宋朝华书记来看一下,这就是你们下属的蓬安县锦屏镇党委政府班子的工作作风。要求要不忘为人民服务的初心,不知道这些庸官把初心忘到哪去了。
现在这些庸官想通过混账协议来夺取我的门面,请彭清华书记、宋朝华书记来管一管这些庸官,绝不能让这些庸官在地方瞎搞乱搞,党的执政根基在于人心向背,纵容这些庸官在地方胡作非为将会导致党的执政根基不稳。

锦屏镇党委政府的官员天天想的就是尽快把镇上居民的房子拆掉、用低价把土地骗到他们手里,勾结无良开发商修建商品房再来高价出售赚钱,然后从开发商那里分到利益赃款。全锦屏镇的拆迁征地的批文、手续、征地补偿的价格既不公开也不透明,恳请省委彭清华书记、市委宋朝华书记往下看和回头看,仔细查一查下面地方党委政府这些暗箱操作中的违法乱纪的勾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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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25 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编于5月25日上午已将此事转交蓬安县锦屏镇

发表于 2020-5-28 08:3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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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5-24 21:52 | 显示全部楼层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请广大网友来评判锦屏镇党委政府领导在拆迁征地中的胡作非为和欺诈手段。
请彭清华书记、宋朝华书记管一管下面地方政府的这些不作为、懒作为的庸官。
请彭清华书记、宋朝华书记督促他们纠正错误、保护我的正当合法权益。


举报人:郑权
手机号:0049-1521-3953697
微信号:965557838

发表于 2020-5-25 16:5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地方政府部门,确实也各种手段欺骗老百姓。此事属实。希望上级政府部门管管

发表于 2020-5-26 08:06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0-5-26 12:0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问题备受社会关注,强拆也颇受诟病,因为社会上逐渐出现的违法强拆现象的逐步凸显和社会热浪的升温,创为律师要告诉大家:正义永远不会缺席!强拆违法?我们就回馈以法制重锤!

  强拆作为征地拆迁的一种“诟病”在社会上愈演愈烈,逐渐被衍生为了城市中的“黑手”,操控着被征收人的生死去留,在维权一线沐淋风雨也见到过很多类似于暴力手段的恶性事件,感慨颇深,近期在新闻中看到这样一段话:“有一块被“战火”烧焦的土地,常年被“强拆”的阴影笼罩着,犹如一个难以割除的“恶性肿瘤”,膨胀得让人窒息。从恐吓、爆炸、软禁,到使用电棍,以及黄世仁式的一系列流氓拆迁行为,导致自焚、群伤、暴力致残、乘火打劫等恶性事件接连发生;这块土地上不断出现的“恶性强拆”事件,令百姓担忧,值得政府深思。”

发表于 2020-5-26 16:4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拆迁水深得很呦 拆一套房子得好多钱  内火子年轻 大喜日酒后失言

发表于 2020-5-26 17:35 | 显示全部楼层
前几天才去一趟锦屏乡镇。
虽然是三年多之前的记忆,但是那儿的落户变化,还是令人非常讨厌的感觉。

发表于 2020-5-27 09:17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不发言

发表于 2020-5-28 09:07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是很重视了,但是咬文嚼字的功夫太多!

发表于 2020-5-28 16:0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房屋拆迁协议签订了可以反悔吗?
一般来说,《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一经签订,房屋拆迁当事人均应全面履行,不允许反悔。但是,由于房屋拆迁涉及的法律关系比较复杂,在下面4种情况下,《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可以反悔。

1、与房屋拆迁有关行政许可撤销或确认违法。房屋拆迁依托于政府的行政许可,如果政府行政许可行为被撤销或确认为违法,据此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的合法性就存在问题,当事人可依法请求确认《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无效。
2、房屋估价机构违法或估价不合理。房屋拆迁依托于房屋估价机构的估价行为,如果房屋估价机构不是依法选定的,或者房屋估价机构不依法进行估价,或者房屋估价结果显失公平,当事人可依法请求变更或撤销《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
3、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如果在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过程中存在其他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的情形,存在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的情形,受损害方有权请求变更或者撤销合同。
4、未成年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签的协议。如果《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是由家庭中的成年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签的,则可以追认该协议无效。
当发生上述情况,房屋拆迁当事人完全可以对《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反悔,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变更或者撤销《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或者确认《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无效。

发表于 2020-5-28 16:26 | 显示全部楼层
党中央必须认真切实重视老百姓没有表达诉求挽回损失的合法渠道的严重危险性-群众呼声-麻辣社区 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你的言论 影响四川
https://www.mala.cn/thread-15929046-1-1.html

发表于 2020-5-28 16:2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当事人诉说,地方政府拆迁赔偿合同只签字,合同不送达当事人(被拆迁户)手中?按中华人民共和合同法之规定,应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合同,为啥不给当事人,这算违法吗?这存不存在违法?有失公允吧!

 楼主| 发表于 2020-5-29 02:0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由于忙于学习,没及时看到论坛的回复。在此谢谢广大网友的热情评判。
我实名举报后,我仍然没有收到锦屏政府的电话、短信或者微信消息。
锦屏镇党委政府贴的这个回复没有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来解决任何问题,反而还严重地歪曲事实,我现在逐条给予批驳。

1 回复称 “本人母亲没有提及遗嘱” 的说法严重歪曲属实。
政府应当核查清楚谁是所有权人,这是政府的本职工作,但他们没核查清楚就在谈,明显工作做得过于肤浅和粗糙。
我的母亲多次明确地指出门面的所有权是属于我的,她只有居住权。但锦屏政府严重失职,故意罔顾事实,把居民当作傻瓜,其目的其实是想蒙骗本人的母亲签字,用低价尽快骗走我的门面。
再者,我一个多月前就多次通过电话和微信告知党委书记母海涛、告知人大主席蒋学民,我每一次通话都说得清清楚楚,门面是属于我的,协商谈判要找我。请问你们当时是一种什么态度?要么推诿扯皮、要么粗暴地挂断我的电话。现在你们贴一篇谎言来反咬居民一口,说没提及遗嘱,这简直是严重失职。
无论政府现在如何找借口,但谎言掩盖不了事实。本人父亲的遗嘱清楚,本人是门面的法定继承人,拥有决定权。本人从来没有授权我母亲代为签字和作决定,目前的混账协议明显是非法的、无效的。

2 回复中所说的 “自行与您母亲协商拆迁补偿款的分配” 的说法严重歪曲事实。
我反映的问题根本不是我与我母亲如何分配,这是锦屏镇党委政府故意在偷换概念。我反映的问题的是锦屏镇党委政府征地拆迁的协商不合规不合法,没有找房子的所有权人,而且对我门面的补偿很不合理。征收拆迁的主体方是锦屏镇党委政府,你们负有征收的主体责任,门面是属于我的,现在你们想征收我的门面,你们的征地补偿不合理,当然是找你锦屏镇党委政府。

3 回复称 “锦屏镇党委政府和东门社区一直关心其生产生活问题,在锦屏粮站协调租用一间房屋从事理发生意” 的说法纯属谎言。
本人一个多月前就已经把我的联系方式都提供给了政府,现在的电话微信、邮件等通讯方式非常便捷,如果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锦屏政府应当派人联系我协商解决。但到目前为止,我从未没接到过你们的任何通知。一个多月过去,锦屏镇党委政府不但没有解决我反映的任何问题,反而说”一直关心其生产生活“,显得极其可笑。所谓的“在锦屏粮站协调租用一间房屋”不属实,锦屏镇街道社区住户都可以指正该说法就是给居民画一张大饼,口惠而实不至,通过画饼充饥来骗走居民的土地。请锦屏镇党委政府实事求是地解决我反映的问题,不要公开编造这些“走形式主义”的谎话说你们在关心居民。网友的眼睛是雪亮的,撒谎将导致政府丧失公信力。

4 回复称 “整个谈判及前期调研、征求意见、评估、公示、公告均按照拆迁有关要求进行” 的说话不属实。
锦屏政府从来没有出示有关公示的任何证据,没有把评估公司的选取、评估的方式告知本人,也没有向本人征求对于评估价格的意见,锦屏的拆迁征地既不公开也不透明。本人作为镇上的居民,现在要求基本的知情权,政府应当把全镇每个地段每户房屋补偿的价格公示出来,每个地段的房子到底补偿了多少钱?为什么不公布出来?你们到底在隐藏什么?

5 回复称 “将按照拆迁门面的产权面积进行优惠,按照经营性门面计划补偿,完全可以购汇相同面积的新门面” 的说法无凭无据。
这样的原话并没有写在居民的合同上,因此这种表态和解释是明显的空口无凭,就像在放屁。而且,这个回复本身已经充满了各种歪曲事实,所以这个解释无法令人相信。

6 回复称“建设由蓬安县政府公开招标建设,与锦屏镇人民政府和领导无任何利益瓜葛”的说法不属实。
锦屏镇政府是驻扎在镇上代表蓬安县政府的机构,锦屏镇政府现在就是土地征收的主体责任人,锦屏镇党委政府的领导就是征地拆迁活动实际操作者,其中的利益关系不是想撇清就能撇得清的。锦屏镇政府实际负责土体征收和赔偿,所以我只能找你们政府。

锦屏镇党委政府发表的这个回复要么歪曲事实、要么编造借口,但完全没有解决我提出的问题。
我请求公正地解决我反映的问题,敬请@省委彭清华书记,@市委宋朝华书记,@蓬安县委崔竹君书记,督促锦屏镇党委政府纠正错误、实事求是地解决我反映的问题、补偿我的正当合法权益。







 楼主| 发表于 2020-5-29 02:28 | 显示全部楼层
浮草 发表于 2020-5-28 16:08
房屋拆迁协议签订了可以反悔吗?
一般来说,《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一经签订,房屋拆迁当事人均应全面履行 ...

@浮草网友,说的太对了!赞同!

锦屏镇党委政府的人员就是趁我不在家中, 乘人之危。
我家中只有我年老的母亲,我母亲本身还患有高血压。
政府不通知我协商谈判,反而派遣一些散杂人员,采取欺诈、胁迫手段来蒙骗我母亲给他们签字,故意损害居民的利益。
这样的协议明显是不公平的、不合理的。

我现在作为利益受损害一方,于法于理,都有权要求变更和撤销这些协议。

发表于 2020-5-29 09:09 | 显示全部楼层
蓬安锦屏庸官多 发表于 2020-5-29 02:07
我由于忙于学习,没及时看到论坛的回复。在此谢谢广大网友的热情评判。
我实名举报后,我仍然没有收到锦 ...

你说的和政府的公文,差别太大了!
这是什么原因?未来会是怎样?
有的一看,有的代表!

发表于 2020-6-2 11:0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解决问题不得找讲理懂法的人,专找老实人,老年人大家都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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