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元章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辛辛苦苦投资2亿元建成并即将投用的环保新型建材项目,竟然因县政府一纸“告知书”而面临“胎死腹中”的绝境。
2020年5月14日下午,陈元章接到蓬安县投促局转交的蓬安县人民政府关于《蓬安环保新型建筑材料项目合同书已自动解除的告知书》。“告知书”说,“合同自2019年3月26日起已自动解除,合同约定的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已自行终止。”
接到这份盖有县政府大印的“告知书”后,陈元章感到十分惊讶,身子直往下沉。蓦然回首,在蓬安投资两年来经历的曲折、坎坷甚至磨难,已让他欲哭无泪。
招商引资合同埋了个“坑”
2018年9月14日,陈元章任法定代表人的“四川元章建材有限公司”(下面简称“元章建材”)与蓬安县政府签订《蓬安环保新型建筑材料项目合同书》,陈元章和副县长刘颖代表乙甲双方分别在上面签字。
《合同书》约定:“元章建材”投资2亿元,新建以加气混凝土、预拌混凝土、砂石加工、复合板材生产的环保新型建筑材料项目。项目建成投产后,年创税800万元以上,解决就业人员200人以上。投资分二期进行:2018年10月31日前投资1亿元;2019年3月30日前投资1亿元。
该《合同书》第九条“其他约定”第一款写道:若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未办理环评或未取得环评批复,本合同自动解除。
陈元章没料到,正是这么一句看似不起眼的约定,让他的项目即将投产之时,招来了前述那份“告知书”。
“告知书”称:在合同约定的时间期限范围内,你公司项目未办理取得环评批复,已符合双方合同约定的自动解除条件。至此,合同自2019年3月26日起已自动解除,合同约定的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已自行终止。
陈元章说,合同约定的这一时间点到达前,他的项目环评因故尚在办理中,他因此于2019年2月底已向县投促局请示延长环评办理时限。时任县长的崔竹君(现任县委书记)为此还特地批示:严格按程序推进。
环评竟拖了近一年时间
陈元章回家乡投资,受到蓬安县投促局的诚挚欢迎。很快,他的投资项目上报到县政府,并第一时间被列为该县招商引资项目。
2018年3月5日,崔竹君带领县政府各大局主要负责人、以及正源镇党政负责人一道,到正源镇望江村为陈元章的项目落地选址,当天敲定项目落地该村一组。当年4月11日,“元章建材”与一组村民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30年。
同年9月底,“元章建材”就项目向蓬安县环保局提交环评报告。陈元章以为,按《行政许可法》相关规定,该报告顶多1个月左右的时间就会得到批复。哪知道,当他2019年8月12日接到蓬安县环保局的环评批复时,距他提交环评报告已时隔347天。
证据显示,“元章建材”提交环保评报告后,蓬安县环保局并非按规定“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补交相关材料,而是从2018年11月9日起,分3次通知其补交材料。
该项目环评为何拖了如此之久?深入了解后得知,个中原因与“未批先建”有关:2018年4月16日,陈元章与他人签订《场内平整施工合同》。此举在拉开项目场平序幕同时,也种下了项目“未批先建”违法的祸根。
边建边办招来屡次处罚
今年5月23日,蓬安县正源镇望江村一组,该项目建设已进入扫尾阶段。陈元章说,如果不是那份“告知书”“发难”,项目本月底将投产。
现年45岁的陈元章是蓬安县锦屏镇人,早年初一辍学后外出打工,经历艰辛,终于在江苏无锡闯出一片天。被招商引资回家乡投资建项目,使他倾尽家财同时债台高筑。
地处川北的蓬安,属于典型的欠发达地区。这些年来,为实现跨越式发展,当地大力招商引资。而引进项目的开建,普遍“先上车、后卖票”。陈元章反映,据他所知,当地在建招引项目无一不是如此。受此影响,当他的项目选址敲定后,县投促局让他办手续,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杜勇又被县上指定专门协调时,他即于当年4月中旬着手场平,拉开项目边建设边办理手续的序幕。
然而,陈元章并不知道,边建边办换个说法就是“未批先建”。“未批先建”潜在的危险,陈元章无从所知。毕竟,他建项目是平生第一次。
2018年11月19日,“元章建材”项目被县环保局通过行政手段强制停产并断电长达256天,理由是“未批先建”。同月30日,该局以该项目“未批先建”为由,行政处罚“元章建材”45万元。
12月1日,县林业局以该项目修建商混搅拌站、擅自改变林地用途为由,行政处罚“元章建材”7.25万元。
2019年5月,陈元章本人因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蓬安县法院判刑一年、缓刑二年。
“告知书”置项目于死地?
蓬安县政府的这份“告知书”为何早不下、晚不下,而在陈元章的项目投产前夕下达?这份迟来425天的“告知书”意欲何为?陈元章心知肚明。
“告知书”的出台,让陈元章明显感到,这是在给他的项目投产“设局”:他租赁30年的土地,其用地按规定每两年要经县国土资源局审批;他投产所需砂石原料也得由县政府控资的国有砂石企业提供。“告知书”的下达,分明在告诉相关部门和企业:对该项目投产说“不!”
据了解,下个月,陈元章租赁的土地两年一次的国土审批时间将至。蓬安县国土资源局内部已有消息传出:届时审批无望;而在陈元章看来,他项目投产所需砂石原料,相关企业届时也将以此为由拒绝提供。
其实,陈元章对与蓬安县政府所签项目合同书中的环评时限规定并非不重视。正因为此,早在2019年2月底,他就向县投促局提交了延长环评时限的请示。只是他没有想到,这份后来被县环保局转呈县政府,并经县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副县长、政府办主任、投促局局长等5人在其处理笺上分别签字的汇报,后来竟被蓬安县政府“遗忘”。
陈元章不解:既然他与县政府签订的合同书已在2019年3月14日就自动解除,为何当月27日崔竹君还就此项目环评作批示?而5个多月后,经县环保局同意并函告县经信局恢复项目建设用电?再后来,环评报告被批复?
“告知书”拷问政府执政能力
大力招商引资,以加快地方经济发展,蓬安县招引“元章建材”本无可厚非。然而,“元章建材”入驻当地两年间的种种遭遇,却令人深省。
四川雷蒙德律师事务所认为,“元章建材”与蓬安县政府签定招商项目合同后,遇到不公正待遇。包括项目环评被要求三次补充完善资料,部分资料与环评无实质关联;项目因停电停工9个月;一系列处罚;投资人被判刑;申请签订砂石承揽合同遭拒等。
该事务所还认为,“元章建材”与蓬安县政府签订的合同第9条约定显失公平,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因为合同没有约定自动解除的前提条件;环评批复远超过《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许可期限;环保局三次要求补充资料违反《行政许可法》相关规定。
法律界人士也认为,“元章建材”项目“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本该在事发时被当地政府纠正。然而,蓬安县政府与“元章建材”签订合同时,却并未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进而引起后来执法机关介入,导致环评受阻。
讨说法遭遇“冷处理”
陈元章收到“告知书”后,两次找到蓬安县县长唐方春反映情况,坦陈诉求。
唐方春说,他不知道“告知书”已下发一事。同时表示,他上任仅半年时间,不清楚此事。让陈元章找分管副县长孙超和县委反映。
今年4月以来,陈元章先后三次找到孙超,就项目投产以及对“告知书”的看法反映问题,结果不欢而散。最后一次找到孙超时,孙超十分不耐烦,让陈元章告他、起诉他、向媒体反映。最后,陈元章再打电话找孙超,电话一直打不通。
5月19日,陈元章通过手机短信向崔竹君反映问题,崔竹君回短信让陈元章找县政府。次日,陈元章再通过短信向崔竹君反映找孙超吃“闭门羹”,恳望书记过问解决问题,崔竹君没有回音。
5月23日,孙超就“告知书”一事解释称,发“告知书”是个程序,与解除合同无关。孙超认为,“元章建材”投资建成后可以转向。他同时表示,作为遗留问题,只能通过县上研究后解决。
陈元章觉得,他遭到这一记闷棒以及受到孙超的冷遇,可能与得罪了孙超有关。陈元章告知,今年4月初,他就项目投产一事找到孙超时,孙超提出,让他的家人来公司做法律顾问。陈元章问:一年费用多少?孙答:二三十万。陈元章表示待企业生产后再说。
据了解,孙超原为蓬安县法制办主任,今年3月升任副县长。当地多位知情人证实,孙超任县法制办主任期间,担任当地多个政府部门和民营企业的法律顾问。
陈元章说,回家乡投资原以为在政府的支持下,会享受优质服务,没想到却感觉如同遭遇了“JQK”。他说,正在召开的全国“两会”上, 强调:坚持人民至上,不断造福人民,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到实处。不知蓬安县政府对此作何理解。
他发问:一纸“告知书”让他投资2亿元的项目面临绝境,如此投资环境,谁还敢来投资?
5月21日,蓬安县投促局局长邓欢约见陈元章,告诉说:“告知书”无法收回,“元章建材”对“告知书”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邓欢同时表示:“元章建材”建成后可照常生产,“合同书”约定的事项不变。
陈元章对此表示怀疑:盖有县政府大印的“合同书”说解除就解除,现在你投促局长一句话,难道就作数?口说无凭的事谁敢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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