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出有因才有果。
以下个人看法:
合同写得清清楚楚,1、规定时间内没有环评,就自动解除合同。2.先批后建。
这老板牛逼轰轰的(不要看别人怎么做),边建边审,这不是授人以柄吗?砂石这块,一本万利,没有一点资源,能随便开?你一脚插进去,端了别人的饭碗,让别的老板情何以堪?
着老板在外这么多年,什么大风大浪都见过了,就急这一年半载?审批完成后再开工,也不影响赚钱。即使不成,退也可止损。不至于伤筋动骨。
有疑问的是:1.号称投资2亿,究竟投进去了多少钱?2.文中说倾家荡产。那这个老板究竟有多少钱?都不用考虑市场风险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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