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县县委县政府、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
南部县滨江路望江花园C幢二单元,在疫情期间私自违规搭建电梯,严重侵犯了后面D幢3单元住户的权益。没有公示,没有规划图,没有《建设工程规化许可证》,C幢2单元便在小区公共区域强行搭建,8米的间距占去3米多,正对D幢3单元住户客厅,且距离4米多,严重影响了D幢3单元住户的采光通风和视野(D幢后靠凌云山,左临变电房,前面8米多是C幢),也致使D幢无法搭建电梯,因为没有了消防安全通道。
一个多月前,24365平台和住建局,自规局,滨江办都回复我们C栋二单元是违建叫找城管,同时我们4月16日上交信访,至今未果。其间,C幢二单元欲强行施工两次。试问:电梯便民政策只便有权有势之人吗?增设电梯政策会以《物权法》为依据吗?小区内新增设施侵害了其他住户的合法权益合理吗?电梯不对别人楼梯而正对别人客厅4米多合理吗?违规建筑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它存在的期限是多久呢?
敬请相关部门出面解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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