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通悦126号新天国际小区加装电梯,4幢楼只有一个单元;单元的一号二号(同层)不在一条直线,是一个900的夹角。
按现在地基电梯安装完后将严重影响通风、采光、隐私、噪音、出行等。
主卧、厨房正面电梯井最远处不足2米。严重影响通风、采光、隐私、噪音。原有入户通道被加装电梯占用,入户通道改在原本就很小的绿化地带,加之相邻5#楼(高层建筑)外墙装饰在这几年中以发生脱落。原有2米多的入户通道,变成两面不足1.2米的通道,通道中有各楼层住户的水表(管道)、天燃气表(管道)、通讯箱(线)等设施。严重影响通行。二楼家有90岁老人,三楼85岁老人,每天晚饭后需从此楼梯下楼锻炼,通道不畅。
加装电梯是党和国家的惠民工程,反映国家对人民群众的关心,但不能影响到正常生活,如果是电梯移动一下位置,只是影响到厨房,都还可以接受。
2020年4月5日和7日,通过心连心进行相关问题进行咨询。4月10日,相关单位进行回访(座机号为:0833-2177341),。该回访人员电话称全部签字并同意加装电梯。告诉回访人员从始至终我们并未同意加装电梯更别谈签字,请求该部门将出具相关签字资料进行核实。4月13日,见该部门一直未回复,并致电该部门结果如何(有电话录音提供),该部门人员一直推脱让找住建局,说手续批复由住建局来牵头,他们只配合,看到业主签字就同意,并没有核实签字是否属实。
4月14日上午,街道办在次对此事情进行回复(座机电话833-2096289),该人员回复如下(电话录音可提供):a、针对前期回复,一再要求提供报批手续进行核实,而街道办回复手续都由住建批,而整个报建流程前期核实签字都属于街道办核实盖章,此手续难道该街道办无法提供。b、街道办一再回复他们只属于形式审查,并不核实业主签字真假。C、该人员一再回复他才接手,对任何文件不熟悉,让我找住建局要相关解释d通话中对方说既然我有异议不同意,在施工过程中完全你们可以去阻挡施工,请问出现问题谁来负责,这是政府人员解决问题的办法?e、该负责人在电话中也说了,如果有人有异议不同意这个手续时无法审批,请问此手续如何审批下来的?
4月14日下午,该街道办在次给我电话,进行回访,内容如下(有电话录音提供):a、本人一再要求提供前期街道办核实手续,该街道办称手续他们没有,在住建。B、对方在通话记录6分14秒左右说钻进去,请问此话是政府人员的回复,c、一再强调心连心转办给你部门,而街道办要求去找住建,说了既然心连心转办给你部门,你们无法解决,那你们能否向相关部门咨询并协调大家一起针对电梯加装问题解决,而该街道办不予回复,最后咨询该街道办是否需要发文单位来协调解决此事情,该人员回复好、可以;d、该人员在下午回复中又否认了上午在电话中说过有人不同意该手续是不能审批的,e、一再追问该街道办负责此事人员是否对文件进行了解学习,该人员避而不答;f、该人员从两次对话中一再强调他才接手,对有些文件精神不熟悉。
4月25日乐山市中区通江社区通知26日9点到社区调解,至到要10点了才开始,11点过就散会了,没有任何结果。5月1日社区党支部委员(本幢7-2业主)说这事就算了,你告不了的。5月9日上午到乐山市住建局汇报此事,住建领导说要查,如不合规就停工。5月9日上午9点过街道办(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张围魏、街道公安领导、社区相关人员、同意加装电梯和有异义的进行调解未果,下午乐山市住建局来了相关部门的人员,到会后说报批手续及施工是符合的;街道办张围魏一改过去不说的签字问题,言辞高昂的说:同意加装电梯的字是他签的,有事他负相应责任,如不同意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施工进行。全部协调就此结束。
住户反映的是加装电梯严重影响通风、采光、隐私、噪音、出行等。电梯移动一下位置就行了。并不是简单用所谓的报批手续来压制提出异议的一方。
试问1乐山市住建局老旧小区电梯加装需要什么手续,应怎样才算是按规程?该幢楼你们是否按你们出的政策进行审批的?
试问2乐山市市区通江街道办你们又是怎样办理的?还有请问通过司法途径告哪个,是告你们通江街道办、住建局?
试问3两次所谓的调解至今没有形成任何文字,最终又怎样解决。这就是你们调解?
乐住建发〔2019〕90号、川建发〔2019〕19号关于实施既有住宅电梯增设三年计划(2019-2021年)的指导意见第三、组织实施,坚持社区主导,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社区基层组织、业主委员会作用,积极协调居民诉求,在电梯增设组织、建设、管理等各环节实现决策共谋、建设共管、成果共享。(一)增设条件中:2.经增设电梯梯号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及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及以上的业主同意,其他业主无异议。增设电梯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还应当同时征得该专有部分业主的同意。3.满足城乡规划、建筑设计、消防、抗震、结构等相关规定。在未征得全体业主签字的情况下,办了许可证(三楼二号业主没有签过任何意向的字,二楼二号业主至今未知电梯安装之事另外二楼一号、一楼二户商户以没有签有任何意向的字)。本小区其他单元由于有业主对加装电梯有异义就未能报批准,而我们这幢就批了。就其原因有:本幢7楼2号业主是本社区党支部成员,同社区、街道进行暗箱操作,在不具备报批的情况下得到相关部们得到手续。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2020年5月25日)
乐山市住建局:
今后“其他业主无异议”也要签字确认
根据四川省住建厅等部门印发的《关于实施既有住宅电梯增设三年计划的指导意见》,实施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坚持社区主导”、“坚持业主自主”等基本原则。
关于“其他业主无异议”,实际上即“同意但不参与”,也就是不反对安装电梯。那么“无异议”是否一定要业主签字予以明确呢?
对此,通江社区主任付云彬认为,“其他业主无异议”并非一定要签字,如果业主就是坚持不签字也没办法,但是在公示期间,社区没有收到其他任何业主提出不同意见,因此也可以认为其他业主是无异议的。
对此,乐山市住建局相关科室负责人表示,增设电梯工作是由社区主导,充分协调居民诉求,符合相关条件公示后社区和街道都进行了盖章确认,包括确认“三分之二及以上业主同意,其他业主无异议”,然后再办理规划审批、施工许可等手续。
该负责人表示,既有住宅电梯增设是新生事物,也是一项民生工程,在实际操作中为避免再出现上述类似的纠纷,今后在电梯增设时将要求“无异议”业主均签字予以确认。希望更多市民予以理解和支持,让加装的电梯成为业主幸福的阶梯、邻里和谐的阶梯。
文件规定“其他业主无异议”,没有任何部门核实的情况下就可以认为其他业主是无异议的吗?业主认为,在没有取得所应有的签字的情况下公示应作为一种伪公示(5月9日市住建说要所有住户签字完才能公示),并且公示上没有联系人及电话,公示社区盖章没有日期。这就是社区和街道、住建所说的报批、报建手续没有问题?
2020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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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乐山市住建局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6月9日回复,内容见3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