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2070|评论: 9

[转帖] "诋毁污蔑中医药"将被追责?律师:这一说法不成立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0-6-3 09:21 | 显示全部楼层
所见略同

发表于 2020-6-3 09:42 | 显示全部楼层
整这个东东的就是狗屁不通。中医药又不是自然人或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发表于 2020-6-3 15:38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医药不是自然人或者有法人代表的实体,不存在诋毁和污蔑的说法!要么你让那个叫“中医药”的来起诉我?!
dxp

发表于 2020-6-3 21:26 | 显示全部楼层
趁着该条例还没通过,赶紧大喊一声:鸿茅是毒药!

发表于 2020-6-3 21:27 | 显示全部楼层
马戈勒壁 发表于 2020-6-3 15:38
  中医药不是自然人或者有法人代表的实体,不存在诋毁和污蔑的说法!要么你让那个叫“中医药”的来起诉我 ...

      只有中医、中药,哪来的“中医药”?

发表于 2020-6-3 22:32 | 显示全部楼层
即使你内心,真心的觉得不好,也不能说不好,否则就是诋毁。

发表于 2020-6-5 09:43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觉节奏有点乱!

  ——有点钢琴伴奏广场舞的风韵……!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