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内疫情逐渐得到了完全有效的控制,各行各业也都基本上已经复工复产,社会开始有序走上正轨,6.1起各地方也有新的规定将开始实施。下面银雷小编就带大家一起看看各地方都有哪些新规开始实施。
北京:6月1日起恢复机动车尾号限行
5月29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通告,自2020年6月1日至2021年4月4日,继续实施工作日(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除外)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根据通告,行政区域内的中央国家机关,北京市各级党政机关,中央和本市所属的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公务用车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0时至24时),范围为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其他机动车实施按车牌尾号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限行时间为7时至20时,范围为五环路以内道路(不含五环路)。
安徽:禁止食用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修订后的《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自6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不得用非食品原料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不得在食品中添加法律法规禁止的物质;禁止生产经营法律法规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禁止食用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以及法律法规禁止食用的其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四川:农村宅基地管理执行新规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等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的通知》规定,经批准用地建房的农户,自申请批准之日起,原则上2年内完成建房;住宅建成后应拆旧的,要严格按照建新拆旧要求,原则上在通过乡镇政府验收后90天内拆除旧房,原有宅基地交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排使用,能复耕的必须复耕。通过验收的农户,在拆除旧房并将原有宅基地交还村集体后,可依法依规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通知》自6月1日起施行。
甘肃:强行携宠物进入公共场所将被罚款
《甘肃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将于6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携带犬只外出进入禁犬区域,未按规定使用束犬链,未及时清理犬只粪便的,由相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不听劝阻,携带宠物强行进入宾馆、饭店等公共场所,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上海:加大骗保惩戒力度
修订后的《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办法》将于6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的,由市、区医保局责令退回已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相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处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相关费用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办法》提到,上海市医保局应当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定点评估机构和定点护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参保人员以及其他个人的失信信息,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归集,并依法依规开展联合惩戒。
山西:正式实施垃圾分类
2020年4月13日,山西省人民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通过《山西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规定》要求,单位和个人未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或者未实行分类投放的,由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部门或者城市综合执法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规定》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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