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龙光玖龙府的业主。因受到龙光集团的欺诈签署合同并要求接受房屋,因势单力薄,求助无门,只能发帖,具体事项如下:
1、开发商龙光集团虚假宣传,龙光的所有宣传物料中没有展示有垃圾站,置业顾 问也没有告知有垃圾站,但我们收房时房屋旁边就是垃圾站。且垃圾站距离 楼栋业主窗户只有5、6米,且为开口垃圾站,让业主无法生活。
2、垃圾站属于重大不利因素,龙光集团没有特别提示,没有说明具体位置和具体尺寸,严重诱导我们签署合同。
3.垃圾站就建在我们小区幼儿园旁边,且为开口垃圾站、严重影响我们小孩 入学和小孩身体健康。
4、停车场出入口修建形态与宣传不符,比例尺寸和沙盘不符,属于虚假宣 传,诱导我们选择,现状是对我们的房屋有严重噪音。小区沙盘的尺寸小区 停车场入口的比例与距离楼栋比例一致,但入口比例有8米,但是距离楼栋的 距离就只有3米。而购房时,置业顾问告知距离楼栋有10米。
5、开发商为了避免我们比对房屋装修质量和装修标准,未按照成都市规定保留样板间至交付后一年,违章拆除样板间。 还告知收房后就会建设样板间。
6、房屋装修收取我们3000装修费,确按照500的标准装修,装修标准奇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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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新津县住建局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6月24日回复,内容见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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