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公安局巴州区公安分局平梁派出所
关于《五位村民被毒打在医院无钱治疗, 5天派出所不录口供不管不问》事件的回复
各位网友:
2009年11月23日晚,我所接中铁九局报警称:有四、五个老百姓撞开广巴高速路十九标项目部(中铁九局)铁门,并将两位老人送到该项目部会议室不走。我所接警后,迅速组织警力赶到现场。见情况属实,便报告平梁乡政府。庚即我所接到“110”指令:在高眉村4组高速路段上有一名妇女受了伤,口中有血。另外还有两名男子躺在地上。市医院“120”救护车将这几名伤员送到医院的同时,我所干警随即走访。查明是巴广高速路路基19标段施工队在开走被高眉村四社部分村民扣押并看守的挖掘机后,姜金莲等人在得之情况后赶到现场,与路过该地回住处的工人发生抓扯,双方均有人受伤。我所与乡政府人员在得知姜金莲有出血症状后,即赶到十九标项目部协调救治费用。
案发后,平梁派出所高度重视,将情况及时向各级党委、政府、拆迁办及有关部门做了汇报。目前派出所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予以受理。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中。恳请广大网友理解公安机关必须依照程序办案。我们力争在规定时限内尽快办结此案,并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圆满处理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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