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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新闻] 省委决定:苟小莉同志任内江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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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16 15: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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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6日上午,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召开干部大会,宣布中共四川省委关于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主要领导调整的决定:

省委决定,苟小莉同志任内江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来源:四川观察

从百度百科查询到:
人物履历
1988.07——1995.07,原四川省达县民政局办公室副主任、主任;
1995.07——1998.10,四川省通川区复兴镇党委副书记(期间:1998.04—1998.10主持镇党委工作);
1998.10——2000.07,四川省通川区民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2000.07——2003.01,四川省通川区东城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主任;
2003.01——2005.11,四川省通川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期间:2003.01—2003.06兼东城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主任);
2005.11——2006.11,四川省通川区委常委、组织部长;
2006.11——2008.11,四川省通川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2008.11——2011.03,四川省通川区委副书记;
2011.03——2011.07,四川省渠县县委副书记、代县长;
2011.07——2016.05,四川省渠县县委副书记、县长;
2016.05——2020.01,四川省渠县县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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