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四川省民政厅官网获悉,日前,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达州市调整万源市、宣汉县、大竹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和凉山州调整盐源县等5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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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调整方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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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
一、关于万源市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一)设立古东关街道,将太平镇东城社区、新华社区、古马儿社区、燎原社区、裕丰社区、秦川社区、银铁社区、状元社区、鞠家坝社区、庙沟河社区、万兴社区、天马山社区、镇江寺社区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古东关街道管辖,古东关街道办事处驻燎原社区建设路4号。
(二)撤销梨树乡、皮窝乡和茶垭乡,将原梨树乡、原皮窝乡、原茶垭乡磙子坪村和太平镇斑竹溪村、杜家坝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官渡镇管辖,官渡镇人民政府驻官渡社区平安街146号。
将原茶垭乡李家沟村、老龙寨村、李家坝村、老洼坪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太平镇管辖,太平镇人民政府驻李家沟村赵贤溪组226号。
(三)撤销曹家乡、花萼乡,将原曹家乡和原花萼乡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白沙镇管辖,白沙镇人民政府驻工农街社区工农街177号。
(四)撤销罐坝乡,将原罐坝乡罐坝场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青花镇管辖,青花镇人民政府驻立信社区立信路28号。
(五)撤销永宁乡、长石乡,设立永宁镇,以原永宁乡、原长石乡和原罐坝乡锅厂村所属行政区域为永宁镇的行政区域,永宁镇人民政府驻永乐社区永兴街34号。
(六)撤销石人乡、丝罗乡,将原石人乡、原丝罗乡和原罐坝乡二郎坪村、烂祠堂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黄钟镇管辖,黄钟镇人民政府驻黄钟社区中堡路288号。
(七)撤销堰塘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八台镇管辖,八台镇人民政府驻天池坝村天池路206号。
(八)撤销白羊乡、固军乡,设立固军镇,以原白羊乡和原固军乡所属行政区域为固军镇的行政区域,固军镇人民政府驻红枣社区中心路38号。
(九)撤销庙坡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大竹镇管辖,大竹镇人民政府驻莲花社区莲花路110号。
(十)撤销钟停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白果镇管辖,白果镇人民政府驻白果坝村太极街76号。
(十一)撤销虹桥乡、康乐乡和溪口乡,将原虹桥乡、原康乐乡和原溪口乡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竹峪镇管辖,竹峪镇人民政府驻竹峪社区中街16号。
(十二)撤销赵塘镇、中坪乡,设立黑宝山镇,以原赵塘镇和原中坪乡青坪村、冯家河村、观音村、徐家坪村、大中坪村所属行政区域为黑宝山镇的行政区域,黑宝山镇人民政府驻白果村烂池子组111号。
将原中坪乡吕家坡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大沙镇管辖,大沙镇人民政府驻龙井扁村兴旺路19号。
(十三)撤销花楼乡,将原花楼乡红星社区和苟家坡村、桅杆坝村、三堡溪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罗文镇管辖,罗文镇人民政府驻红胜社区巴山路1号。
将原花楼乡董家梁村、花楼坝村、马鞍山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长坝镇管辖,长坝镇人民政府驻长坝社区老街109号。
(十四)撤销秦河乡、庙垭乡,将原秦河乡和原庙垭乡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河口镇管辖,河口镇人民政府驻向阳社区向阳南路1号。
(十五)撤销柳黄乡、新店乡,将原柳黄乡和原新店乡所属行政区域划归草坝镇管辖,草坝镇人民政府驻沁源社区便民路9号。
二、关于宣汉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十六)撤销东乡镇、柳池镇、东林乡和三河乡,设立东乡街道和蒲江街道。
以原东乡镇湖山社区、津碧社区、花园社区、文昌社区、龙岗社区、育才社区、城南社区、南岸社区、磨峡村、大梁村、秧田村和原东林乡观湖社区、桐油村、红界村、墩坡村、牛背村以及原三河乡所属行政区域为东乡街道的行政区域,东乡街道办事处驻花园社区后街88号。
以原东乡镇周桥社区、石岭社区、华融社区、宝寺社区、黄金槽村、插旗村、永安村、兴隆村、龙背村、明月村,原柳池镇茅岭村、新红村、官渡村、金楠村,原东林乡曾山村以及君塘镇洋烈社区、大垭村和团山村7组至9组所属行政区域为蒲江街道的行政区域,蒲江街道办事处驻华融社区石岭大道168号。
(十七)撤销红岭镇、明月乡,将原红岭镇和原明月乡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君塘镇管辖,君塘镇人民政府驻飞泉社区驿道街3号。
(十八)撤销天宝乡、庙安乡,设立庙安镇,以原天宝乡复兴社区、香楼村、茶子村、中山村和原庙安乡所属行政区域为庙安镇的行政区域,庙安镇人民政府驻龙安社区龙安街30号。
将原天宝乡大沙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柏树镇管辖,柏树镇人民政府驻龙昌社区观月街34号。
(十九)撤销双河镇、土主镇,将原双河镇、原土主镇和原柳池镇马家社区、柳坪村、石堰村、杨合村、锅坪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普光镇管辖,普光镇人民政府驻辽原社区庙河街58号。
(二十)撤销天台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南坝镇管辖,南坝镇人民政府驻清泉社区圣灯东路1号。
(二十一)撤销花池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胡家镇管辖,胡家镇人民政府驻龙潭社区启兴街1号。
(二十二)撤销七里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天生镇管辖,天生镇人民政府驻仙桥社区峨城中路66号。
(二十三)撤销漆碑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漆树土家族乡管辖,漆树土家族乡人民政府驻长城社区白虎街156号。
(二十四)撤销凉风乡、上峡乡,设立上峡镇,以原凉风乡和原上峡乡所属行政区域为上峡镇的行政区域,上峡镇人民政府驻三叉河社区黑龙街1号。
(二十五)撤销庆云乡、隘口乡,将原庆云乡和原隘口乡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马渡关镇管辖,马渡关镇人民政府驻石林社区小寨街32号。
(二十六)撤销凤鸣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红峰镇管辖,红峰镇人民政府驻红沿社区大坪街38号。
(二十七)撤销凤林乡、观山乡和南坪乡,设立南坪镇,以原凤林乡凤凰村、桥沟村、斜坪村和原观山乡及原南坪乡所属行政区域为南坪镇的行政区域,南坪镇人民政府驻玄祖社区东坡街81号。
将原凤林乡独山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黄金镇管辖,黄金镇人民政府驻祥柏社区迎凤街50号。
三、关于大竹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二十八)将中华镇黄荆社区和白塔街道幸福社区部分居民组(一环路北段54—168号双号)、新华路居民组、东电居民组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竹阳街道管辖,竹阳街道办事处驻大同社区解放街50号。
(二十九)将竹阳街道新华社区部分居民组(一环路北段1—73号单号)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白塔街道管辖,白塔街道办事处驻西城社区竹海路西段531号。
凉山
一、关于盐源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一)撤销盐井镇、双河乡,设立盐井街道,以原盐井镇太平街社区、政府街社区、润盐东街社区、水草坝村、菜园子村、盐灶村、太安村、太平村、鱼脊梁村和原双河乡潘家坝村、黄沙沟村、凤凰山村(3、4、5、6、7、8、10组)、五洞桥村(1至6组)所属行政区域为盐井街道的行政区域,盐井街道办事处驻润盐东街社区金州路63号。
(二)撤销大河乡,设立润盐镇,以原大河乡和原双河乡杨柳桥村、凤凰山村(1、2、9组)、五洞桥村(7至11组)、小堡子村、古柏村、杨柳塘村及原盐井镇花碉村、三根桥村,蔡家坪村、盐河村、拦河村、大槽村、公母山村、刘家坪村、泡尔湾村、龙口河村所属行政区域为润盐镇的行政区域,润盐镇人民政府驻杨柳塘村双河路1号附1号。
(三)撤销长柏乡、盖租乡,设立长柏镇,以原长柏乡和原盖租乡格洼村、碧基村、三家村所属行政区域为长柏镇的行政区域,长柏镇人民政府驻长柏村长柏路117号。
(四)撤销前所乡,将原前所乡和原盖租乡盖租村、阿石村、回项村、马扎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泸沽湖镇管辖,泸沽湖镇人民政府驻多舍村喇达街99号。
(五)撤销桃子乡、大草乡,设立甲米镇,以原桃子乡和原大草乡挤瓜瓜村、水简坪村、大草坝村、沙拉地村、麦架坪村所属行政区域为甲米镇行政区域,甲米镇人民政府驻简坪村上甲米路2号。
(六)撤销棉桠乡,设立棉桠镇,以原棉桠乡和原大草乡白杨坪村、石花村、牦牛山牧场所属行政区域为棉桠镇的行政区域,棉桠镇人民政府驻木邦营村奋进路1号。
(七)撤销盐塘乡、博大乡,设立盐塘镇,以原盐塘乡和原博大乡几波村、马道子村、甘生村、砖楼村、西沟村所属行政区域为盐塘镇的行政区域,盐塘镇人民政府驻砖楼村政府路1号。
将原博大乡红岩子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梅雨镇管辖,梅雨镇人民政府驻梅雨社区政府街15号。
(八)撤销金河乡,设立金河镇,以原金河乡所属行政区域为金河镇的行政区域,金河镇人民政府驻温泉村金河路1号。
(九)撤销下海乡,设立龙塘镇和兴隆镇,以原下海乡上海村、龙泉村、下海村、沙坝村、清水村、二道沟村、龚家沟村、龙塘村、滑泥村、马场村、十五股村所属行政区域为龙塘镇的行政区域,龙塘镇人民政府驻下海村兴隆路1号。
以原下海乡兴隆社区、焦桐社区、龙洞湾社区、果场社区、金竹林社区、青苹果社区、百果园社区、索玛花社区、安康社区、语录塔社区所属行政区域为兴隆镇的行政区域,兴隆镇人民政府驻焦桐社区银杏街1号。
将原下海乡柳树湾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梅雨镇管辖,梅雨镇人民政府驻梅雨社区政府街15号。
(十)撤销巫木乡,将原巫木乡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黄草镇管辖,黄草镇人民政府驻黄草坝村政府路1号。
(十一)撤销甘塘乡,将原甘塘乡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树河镇管辖,树河镇人民政府驻白岭岗村树河中街66号。
二、关于甘洛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十二)撤销阿兹觉乡、苏雄乡,设立苏雄镇,以原苏雄乡和原阿兹觉乡阿兹觉村、吉乃彝各村、凉红村、治勒村所属行政区域为苏雄镇的行政区域,苏雄镇人民政府驻阿兹觉村阿兹觉路49号。
(十三)撤销乌史大桥乡、黑马乡,设立乌史大桥镇,以原乌史大桥乡、原黑马乡和原阿兹觉乡卡尔村所属行政区域为乌史大桥镇行政区域,乌史大桥镇人民政府驻乌史村乌史路44号。
(十四)撤销里克乡、阿尔乡和石海乡,将原里克乡和普昌镇特尔莫村、西西呷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新市坝镇管辖,新市坝镇人民政府驻城北社区团结北街238号。
将原阿尔乡和原石海乡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普昌镇管辖,普昌镇人民政府驻普昌村1组96号。
(十五)撤销蓼坪乡、坪坝乡,将原蓼坪乡和原坪坝乡坪坝村、石十儿村、双马槽村、窑厂村、三匹岩村、松树坪村、巴洛村、三十户村、黄水塘村、林子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海棠镇管辖,海棠镇人民政府驻东门村3组1号。
(十六)撤销前进乡、胜利乡和两河乡,将原前进乡、原胜利乡和原两河乡马尔朵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田坝镇管辖,田坝镇人民政府驻新店村滨河路18号。
将原两河乡秀水村、两河村、白坤村、泥水村、中普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新茶乡管辖,新茶乡人民政府驻响水村3组66号。
将原两河乡俄洛村、泥觉村和原坪坝乡磨子沟村、扎地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沙岱乡管辖,沙岱乡人民政府驻舍底村3组5号。
(十七)撤销则拉乡,将原则拉乡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玉田镇管辖,玉田镇人民政府驻永久村1组1号。
(十八)撤销阿嘎乡、波波乡,将原阿嘎乡和原波波乡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吉米镇管辖,吉米镇人民政府驻色达村4组160号。
(十九)撤销尼尔觉乡、拉莫乡,将原尼尔觉乡和原拉莫乡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斯觉镇管辖,斯觉镇人民政府驻依乌村1组84号。
三、关于雷波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二十)撤销永盛乡、溪洛米乡和回龙场乡,设立永盛镇,以原溪洛米乡、原永盛乡和原回龙场乡砖房村、高峰村、小湾村、中河村、大堰村、寨堡村、欧家山村所属行政区域为永盛镇的行政区域,永盛镇人民政府驻新建村永盛街133号。
(二十一)撤销渡口乡、谷米乡和顺河乡,设立渡口镇,以原渡口乡、原谷米乡、原顺河乡和原回龙场乡陆银沟村、顺河村所属行政区域为渡口镇的行政区域,渡口镇人民政府驻糖房村沙场路1号。
(二十二)撤销元宝山乡、岩脚乡和大岩洞乡,设立宝山镇,以原元宝山乡、原岩脚乡和原大岩洞乡所属行政区域为宝山镇的行政区域,宝山镇人民政府驻跑马坪村新村路98号。
(二十三)撤销八寨乡、曲依乡和松树乡,设立马颈子镇,以原八寨乡、原曲依乡和原松树乡所属行政区域为马颈子镇的行政区域,马颈子镇人民政府驻安寨坪村曲依路5号。
(二十四)撤销咪姑乡、雷池乡和一车乡,设立瓦岗镇,以原咪姑乡、原雷池乡和原一车乡马尔洪村所属行政区域为瓦岗镇的行政区域,瓦岗镇人民政府驻嘎窝村瓦岗解嘎街98号。
(二十五)撤销坪头乡、克觉乡,将原坪头乡、原克觉乡和原一车乡踏清村、塔古村、瓦古村、恩阿洛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莫红乡管辖,莫红乡人民政府驻觉吉村1组77号。
(二十六)撤销上田坝乡、大坪子乡、小沟乡和簸箕梁子乡,设立上田坝镇,以原上田坝乡、原大坪子乡、原小沟乡和原簸箕梁子乡所属行政区域为上田坝镇的行政区域,上田坝镇人民政府驻上田坝村上田坝路29号。
(二十七)撤销杉树堡乡、海湾乡,将原杉树堡乡和原海湾乡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锦城镇管辖,锦城镇人民政府驻一社区水巷街34号。
(二十八)撤销帕哈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金沙镇管辖,金沙镇人民政府驻金堰村对外交通路黄桷堡1号。
(二十九)撤销马湖乡、中田乡,将原马湖乡和原中田乡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黄琅镇管辖,黄琅镇人民政府驻太平村横街子街63号。
(三十)撤销沙沱乡、罗山溪乡,将原沙沱乡和原罗山溪乡所属行政区域划归西宁镇管辖,西宁镇人民政府驻西宁社区通城路289号
(三十一)撤销斯古溪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巴姑乡管辖,巴姑乡人民政府驻巴姑村罗丰组1号。
(三十二)撤销双河口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柑子乡管辖,柑子乡人民政府驻柑子村1组53号。
(三十三)撤销烂坝子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桂花乡管辖,桂花乡人民政府驻大坪村1组101号。
(三十四)撤销长河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谷堆乡管辖,谷堆乡人民政府驻大谷堆村1组98号。
(三十五)撤销五官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千万贯乡管辖,千万贯乡人民政府驻石板村1组6号。
四、关于木里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三十六)撤销水洛乡,设立水洛镇,以原水洛乡所属行政区域为水洛镇的行政区域,水洛镇人民政府驻平翁村平翁路53号。
(三十七)撤销列瓦乡、芽祖乡和下麦地乡,设立列瓦镇,以原列瓦乡、芽祖乡和原下麦地乡上麦地村、棉布村所属行政区域为列瓦镇行政区域,列瓦镇人民政府驻碾水村碾水路1号。
将下麦地乡中村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后所乡管辖,后所乡人民政府驻田坝子村1组75号。
将后所乡呷古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入牦牛坪乡管辖,牦牛坪乡人民政府驻叶村3组38号。
五、关于会东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三十八)将原溜姑乡西多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鲁吉镇管辖,鲁吉镇人民政府驻鲁吉村鲁吉街7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