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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江宜居缺什么(十六) 小区绿地“确认”给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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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9 10:51 | |阅读模式

居民的财产,本应受政府的保护。公务员清正廉明,是人们安居的基本保证。如政府视法律如儿戏,则公理皆失,宜居不保。

十六.小区绿地“确认”给他人

小区绿地,属业主共有,为官为民,尽人皆知。然温江之吏,却不管这个道理。本区地盘,即便是民财,也尽其做主。现将区政府网上信箱原文照抄,看看是非曲直。

188091 拆除君怡苑小区的车库

http://www.wenjiang.gov.cn/MailBox/detail.asp?ID=188091


来信人姓名: 温江市民 来信时间: 2009-10-22

来信内容: 我是君怡苑小区的住户,现小区内修的车库原来都是绿化区域,开发商为了赚钱,将绿化带清除,全部修成了车库,大部份车库都空起在,纯属资源浪费,听说车库还是违法建筑,同时,小区内住户还搭建违章建筑,望有关部门能作出处理.

回信人: 管理员 回信时间: 2009-11-24

回信内容: 热心市民:你好!

    根据20031212区规划局核发的“君怡园”《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该小区停车库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但竣工实际面积710平方米,超建210平方米。200589,区规划局对车库超建面积进行了确认,因此目前该小区710平方米停车库并非违法建设。

政府回答说得明白,小区规划修建车库500平米,但开发商多修了。虽然占了你们的绿地,但是本政府给“确认”了。既然本政府“确认”了,它就不违法了。因此这块地方就不是你们的了。至于小区违建,本官不想管,也不想回答。

我们完全可以想象,开发商在违法超建车库,侵占业主绿地的时候,就知道政府事后会“确认”。他们为何如此自信,则为百姓所不知。

温江宜居,美丽家园,愿温江百姓家财,不再被“确认”为他人所有。。。

系列短文,未完待续。

【温江宜居缺什么】

系列短文,陆续发布,保存于如下博客:
http://vilahome.blog.sohu.com/en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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