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经依法清算后,经人民法院确认的,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的,那么公司在注销的过程中可不可以变更法人的? 一、公司在注销过程中能否变更法人 公司在注销的过程中一般不能变更法人的,公司注销的过程中对公司法人资格的注销,变更法人是没有意义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四十一条 公司解散,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三)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第六十八条 有下列原因之一并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 (一)法人解散; (二)法人被宣告破产;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 法人终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以上知识就是顶呱呱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公司在注销的过程中一般不能变更法人的,公司注销的过程中对公司法人资格的注销,变更法人是没有意义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