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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7月1号起,苍溪这些街道要抓拍不礼让行人了[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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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18 09: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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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实话,交管部门的想法或许是好的,但是不是有点太理想化了。

      大家看一下,公布的这几条街道,大部分都是人流量大,但又比较窄的街道吧,平时应该就容易堵,如果强行通过设备抓拍,怕是会更堵吧?当然礼让行人是没毛病的,学校门口让学生肯定更是应该的。但实际中前一辆车让,行人陆续过街,后边可能就要排长队了,让本不怎么通畅的交通可能会更拥堵。

       所以,建议交管部门不要一安了之,认为安装了抓拍设备就完事儿。还是要多去实地勘察,对车流量人流量的情况多加研判分析,对于可能出现的拥堵等问题及时解决。或者增设红绿灯,或者修建行人过街天桥,或者高峰时期安排警力维护等等其他合理有效的方式,力争保障行人车辆等全部交通参与者的出行安全顺畅。只有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决问题,才不会被老百姓戏谑为安装抓拍摄像头的主要目的是“罚款创收”。

       最后,希望所有交通参与者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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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苍溪公安交警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6月19日回复,内容见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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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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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19 14:46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编于6月19日下午已将此事转交广元苍溪县
发表于 2020-6-19 16:08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
你好,你的问题已收悉。
感谢你对我县民生交管工作的关注与关心,同时感谢你提出的宝贵意见。我们将在工作中及时发现并解决“车辆不礼让行人”违法抓拍时出现的具体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灯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之规定: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遇到有行人通行时,应当停车让行。在有多相位信号灯的路段,红灯亮时,右转弯 车辆也不得通行。
行人步入斑马线,车辆行经交叉路口转弯时,右(左)转车辆必须让行。
具体让行方式(动态图)可关注苍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微信公众号查看。
苍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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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18 12:55 | 显示全部楼层
北门沟不是堵的厉害吗?
发表于 2020-6-19 08:5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0-6-30 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苍溪公安交警 发表于 2020-6-19 16:08
网友:
你好,你的问题已收悉。
感谢你对我县民生交管工作的关注与关心,同时感谢你提出的宝贵意见。我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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