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好悬啊!差几天起诉就超期了。
2017年8月8日,政府在强拆冯亚宇曾祥凤住房的同时,强拆了龚安的住房。冯亚宇立即委托胡代国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县政府强拆住房的行为违法。2017年10月1日,中院支持了冯亚宇、曾祥凤的诉讼请求。
由于龚安长期去北京上访,直到2019年7月30日才委托胡代国提起行政诉讼。中院安排安岳法院审理。安岳法院不许胡代国出庭代理。结果,法院以龚安起诉超期三天为由,裁定驳回龚安的起诉。胡代国拿出快递邮寄单,证明龚安的起诉没有超过法定的起诉期限,同时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直接裁定发回安岳法院重审。安岳法院通过重审,判决龚安败诉,强拆合法。龚安再次委托胡代国上诉。在庭审过程中,发现被告强拆的告知书载明,救济的时限是六个月,但是,被告2017年8月8日强拆龚安的住房,提前了一个多月的时间。这是明显的违法。法院通过审理,故判决被告提前强拆龚安住房的行为程序违法,撤销一审判决。
啊啊!啊啊!
由于安岳法院行政庭不许胡代国代理诉讼,其结果,安岳法院两次审理都认定事实不清,判决错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