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疫情,为了搞活经济,活跃市场,扩大就业,政府在其它经济手段刺激外,又推出了“地摊经济。“地摊经济”可以说是提振就业的助推器,搞活经济的及时雨!几周过去了,它呈现出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同时也给我们带来了一些“不适:“摊”在小区内,“摊”在小区门口,“摊”在人行道上,“摊”在广场上,更有“摊”在马路的行车道上;“摊”在不分时间段。一派“乱象”同时显现出来,已经开始影响人们的正常生活了。它的到来也使我们部分市场管理者有些无所适从,监管和引导市场的职责在一些执法者身上也大打折扣了。其实,只要我们“抢先一步”这些“不适”就会迎刃而解。
1、“抢先一步”认识。“地摊经济”不是放任经济,而是有序经济,法治经济,它是我们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必须在法治、规范、管理有序下进行。我们的认识和理念要先于行动者。要求我们管理者克服过去“一收就死,一放就乱”的心理和做法。在“地摊经济”下我们管理者的责任不是减轻了,而是加重了。
2、“抢先一步”行动。
要使“地摊经济”健康运行,作为管理者我们要规范“地摊”的场所。在小区外、广场上,或者其它场所划出不影响人们正常生产、生活的特别区域专供“地摊经济”。
综合斗硬治理市场参与者的不规范行为。管理者更要加大规范和巡查力度,不再只是看看有无打架斗殴的现象而已。“地摊经济”不是假冒伪劣产品的集散地。管理者要用法律手段依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要监管食品安全。要及时制定出有利于“地摊经济”健康发展的政策法规,让执法者做到有法可依。
划定“地摊经济”的时间段。不能任由某些不规范经营者的任性行为。凌晨三、四点了还在喧闹,治理一切影响人们正常生产和生活的行为都是管理者应有的职责。
鉴于“地摊经济”形式广内容杂,管理者应该调动一切可以利用的因素齐抓共管。可以把小区物业、门面经营者、马路上的停车收费者和综合执法者等多者协同起来,做到“门前三包”。这样就可以克服执法者“手长衣袖短”力不从心的囧态。
我们需要经济的繁荣,也需要规范、有序、法治、文明的人文环境。只有这样,整个社会经济才能最终得到健康的发展。“地摊经济”也才能走出历史的怪圈,步入新的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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