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网传“王振华案律师收了1200万律师费”的问题,陈有西对《中国慈善家》表示:“我不作任何回应,没兴趣也没有时间。现在关注点是案件本身。” 近日中国慈善家独家专访王振华代理律师陈有西,陈有西回应:王振华的确有错,他嫖娼的“故意”是有的,16周岁以下的少女绝对不碰,这是他的底线,他找漂亮年轻女性嫖宿这个是真的,当然“错”要治安处罚那是应该的,不是说他没有问题,是有问题的。 回顾整起事件! 在去年的2019年6月份,周某女带着两个小女孩分别为9岁和12岁,假借带她们去游玩,把她们从江苏骗到上海某一个酒店,转交给王振华。 然后后面的事情大家都知道就不细说了! 家长发现后就举报,然后警方就迅速出动逮捕王振华,案件调查大概花很长时间,就在今年6月17号,法院一审判决:以猥亵儿童罪分别判处王振华有期徒刑五年,被告人周燕芬有期徒刑四年。 然后网友到底在议论什么呢? 就是王振华本来该有的罪名被辩护律师给整没了,但是辩护律师刚好很多方面都拿到恰到好处,王振华始终不承认猥亵,称述自己只是摸摸孩子,抱抱孩子这样,或者代理律师将继续上诉二审给他无罪辩护,当然这个代理律师表示王振华家属倾向于继续上诉,对此判决结果继续上诉的可能性。( 网友都觉得这个律师真的是没有底线,还大方承认王振华“嫖娼从不找16周岁以下少女,这是他的底线”能把嫖娼当成底线这个是什么逻辑,还要二审给王振华辩护无罪?至于代理律师不回应网传收1200万律师费,“我不作任何回应,没兴趣也没时间,现在关注点是案件本身” 到底整起案件风向会倒向那一方?就因为王振华为了摸摸孩子,抱抱孩子,于2019年6月份,由周某女带着两个小女孩分别为9岁和12岁,假借带她们去游玩,把她们从江苏骗到上海某一个酒店,转交给王振华摸摸,抱抱。 据腾讯新闻旗下“棱镜”消息,上海普陀检方主要指控内容包括“王振华同意周燕某为其介绍物色年轻女性供其发生关系”,综合受害人陈述、上海普陀某医院的门诊记录,以及法医研究院的鉴定,认定王振华存在猥亵伤害事实后果。 此外,“王振华两次转账给(牵线人)周慧某、周燕某共计十万元,王振华的辩护律师在辩护词中建议普陀区法院对王振华做无罪判决。
最后,我还是希望律师不要忘记自己的初衷,法有法的底线,理有理的分寸,情有情的轻重,律师为王振华辩护可以理解,但不能违背律师最起码的道德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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