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今日获悉,在温江区2020年公共租赁住房选房大会上,通过摇号成功配租房源525套,配租成功的申请人预计可在7月中旬入住。
公平、公正、公开
在公证人员的监督下,大会上,选房按照保障对象评分分值的高低,分类确定保障家庭的选房顺序;当同类别保障对象分值相同时,通过摇号抽签产生选房顺序。
据了解, 为解决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此次公租房申请前期经过了严格的审核程序,在经过社区、街道办初审后,由住建、民政、人社、公安等相关部门联合审核,最后予以公示。“我们根据每个人的实际情况进行了打分,基础分是16分。如果是残疾人就要加2分,低保户也要加2分。分数高的就排在前面选房,如果是同等分值就通过摇号确定先后顺序。打个比方说,如果有20个18分的,那就在公证处的监督下通过摇号选房。”温江区住建局住保科科长贾鸽说。
目前,合江二期保障房已于近期完工并交付使用,二期总共有房源744套,目前温江区申报保障性住房的家庭有630户,经过筛选审核后,总共有525户符合保障条件。
全面、细致、人性化
此次配租房屋租金标准为,年收入4万元(含4万元)以下的家庭和年收入2.5万元(含2.5万元)以下的个人按房屋计租面积每月每平米1.6元的标准缴纳租金;年收入4万元至年收入7万元(含7万元)以下的家庭和年收入2.5万元至3.5万元(含3.5万元)以下的个人按房屋计租面积每月每平米4.2元的标准缴纳租金;年收入7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家庭和年收入3.5万元至5万元(含5万元)以下的个人按房屋计租面积每月每平米4.8元标准缴纳租金;农民工申请公租房按房屋计租面积每月每平米3元的标准缴纳租金。“如果申报者是低保户,是残疾人,以及60岁以上的,就要进行适当减免,最高可能递减到免除缴纳。”贾鸽说。
叶茂强是柳城街道凤溪大道社区居民,因为小孩多病,导致一家人经济拮据,一家三口至今在外与人合租,因为得分较高,这次他第一个选房。“今天这个选房过程我觉得很公平、也很公正,选到了适合我们一家人居住的房子。”叶茂强高兴地说道。
该区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也表示,本次分配公租房仅作住房使用,任何承租户不得转租、转让、空闲置,同时,改变其用途和擅自装饰装修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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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成都市温江区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实施意见》(温房发〔2015〕162号)、《成都市温江区廉租住房申请、审核、配租及监督管理办法》《成都市温江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温房发〔2014〕133号)等国家、省、市、区保障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温江区城乡家庭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家庭年收入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
2.家庭人口两人以上(含两人),主申请人具有温江区正式户口。申请家庭成员应为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并长期共同生活的人员,未年满18周岁的子女必须作为申请家庭成员。
3.在温江区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
个人年收入在5万元(含5万元)以下,户籍登记在温江,在温江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
(二)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新就业职工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个人年收入在5万元(含5万元)以下。
2.户籍登记在温江,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的新就业职工。
3.在温江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4.在温江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
(三)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外来务工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家庭年收入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或个人年收入在5万元(含5万元)以下。
2.户籍登记在温江或持有温江居住证。
3.在温江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4.在温江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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